关于作者 Edward O. Wilson
爱德华·威尔逊,哈佛大学生物教授,普利策奖得主。
万维刚解读:
关于本书
和一般的人文艺术作家不同,威尔逊讲人文艺术是从600万年前人和猩猩在进化中分道扬镳那一刻开始的。他认为,那时候的一些事情,直接决定了我们今天的审美。在这个科学技术当道,人文艺术日渐不受待见的时代,威尔逊还想给人文艺术指一条明路:如果你有一点科学的眼光,你会发现现在的文艺其实是非常局限的,还有广阔的领地没有开发。
核心内容
一、人类在人文艺术方面的创造力,在本质上其实是来源于生物进化。
二、人文艺术发展的本质和基石,应该是基于社会功能,而不是自我陶醉。
三、现在的人文艺术和科学都陷入了发展上的困境,需要互相影响和借鉴才能突破。
前言
你好,欢迎每天听本书,今天为你解读的是一本英文原版书《创造的起源》,我会用大约25分钟时间,为你解读书中精髓:搞清楚所谓“人文艺术”,到底是怎么被“创造”出来的,今后的“创造”又应该往哪里去?
在我们一般理解里面,“创造力”就是发现和创造新事物的能力,但是这本书说的创造力,不是我们一般理解的创造力。
你可能会说,既然这是一本写人文艺术的书,那作者一定是一个艺术家吧?不好意思,爱德华·威尔逊并不是一个艺术家,不但不是,表面上,他和人文艺术一点关系都没有,因为他是哈佛大学的生物学教授,本职工作是研究蚂蚁。
一个生物学家,为什么会去写一本关于人文的书?简单来说,威尔逊想在这个科学技术当道,人文艺术日渐不受待见的时代,给人文艺术指一条明路。他在书中告诉我们,如果你有一点科学的眼光,你会发现现在的文艺其实是非常局限的,还有广阔的领地没有开发。
威尔逊更大胆的是,他还想让文艺帮助科学。这种帮助,可不是像咱们中国有的科学家说的那样,什么大科学家要从小学习小提琴,以期获得搞科研的灵感之类。威尔逊说的这个帮助,是用文艺给科技赋予意义。
“赋予意义”解释起来会比较复杂,具体的内容我们会在后面讲到。简单来说,就是随着科学的进一步发展,现今的科学目标已经变得足够小,足够细分。这当然是一件好事,但是也有后果,那就是科学离普通社会生活越来越有距离。
当然,“艺术创作”也好,“科学的意义”也好,威尔逊说的这些内容都是高层次的对话。那我们读这本书能得到些什么呢?我认为,它虽然不能带给你直接的技能,但它可以提升你的气质。有个比喻,人学习知识就好像往茶杯里倒水,如果你这个茶杯小,装不了多少水就满了,那有再多的水也没用。有些学习过程是装水,但读这本书,是提升你的茶杯容量,我保证让你获得一种“一览众山小”的感觉。以后谁再跟你说什么文艺如何如何,你都不用担心自己气场不够用。当然,虽然我们这次主要关心茶杯问题,但也会接触到一些有意思的水。
接下来我就分三个部分来解读这本书的主要内容。第一部分,我将让你知道,在威尔逊眼中,或者说从生物学的视角出发,人文艺术的创造力究竟从何而来?第二部分,我会让你了解,在威尔逊眼中,支撑人文艺术发展的基石和理论是什么?第三部分,我们会详细说说,为什么说人文艺术和自然科学应该互帮互助?
第一部分
最近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产生了一个有点奇怪的想法。
有一次在临睡之前,我上 Netflix 想看看现在有什么好电视剧。在搜索一番之后,我发现现在几乎所有电影、电视剧都有一点“少儿不宜”的成分,要不就是杀人、犯罪,要不就是恐怖、超自然现象,要不就是科幻、政治和战争,很少有哪个节目是老老实实讲述老百姓自己的故事。你看,我这样一个人畜无害的宅男,一到晚上竟然满脑子想的都是这些事儿,这难道不是有点可怕吗?但此时此刻看电视的不止我一个,大概每家每户都有人在看那些影片。从外面看,这是一个美好的夜晚,和平的街道两边的房子悄无声息。可是房子里面暗流涌动,每个人的脑子里都充满了杀人越货或者称王称霸的想法。
这个情境是不是有点荒唐呢?其实一点都不荒唐。人之所以是人,恰恰就在于我们不是白天晚上都那么现实。一到晚上就胡思乱想,是智人十万年来生活的常态。而在威尔逊看来,这才是人类创造力的真正来源。我们知道,今天地球上仍然存在很少的一些原始部落,那里的人还过着跟几万年以前一样的生活。人类学家把这些部落当做大自然留给他们的礼物,因为这些部落给人类学家提供了非常好的研究样本。通过他们,我们可以知道我们的祖先是怎么生活的。
在长期研究之后,人类学家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白天的时候,“原始人”之间的谈话都比较实际,比如打猎的路线,和目标猎物之类的,就和我们白天聊工作一样。但是一到晚上,大家坐在一起,点起篝火的时候,话题就变成了讲故事。男人们总是吹牛,用夸张的精神讲讲自己打死猛兽的经历。除此之外,他们还会唱歌跳舞、搞一些宗教活动。总体来说晚上的大部分话题都是脱离现实的,就和我们看电视剧一样。
有人对一个原始部落做过统计,白天的对话中只有6%的内容是讲故事,而到了晚上,81%的对话都是讲故事。篝火,是个重要设施。篝火让野兽不敢靠近,让人感到舒适。但是威尔逊说,篝火的作用不仅仅是提供了安全和温暖,他认为人之所以能成为人,火实在是太重要了。正是火,给我们提供了想象力。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都知道,人和猩猩的分道扬镳大约是因为六百万年前的一次基因突变。但是,在此后三百万年间,人类祖先的智力水平还有各方面的表现其实并不比猩猩强,也只是草原上一种动物而已。但是,就在在三百万年前,人类祖先的脑容量突然开始变大,从400cc慢慢演变到了今天的1300cc,这是怎么回事呢?威尔逊说,其中最关键的因素就是火。一开始出现的肯定是野火,野火会烧死草原上的一些动物,有人幸运地得到一些被烧烤过的肉,就发现比吃生肉强得多,味道更好,关键是更容易消化。
要知道,粗植物纤维和生肉对咀嚼能力要求很高,你的牙齿必须很粗壮,下巴必须很宽,嘴必须很大,就好像猩猩的那个样子。而一旦学会了用火,开始吃熟食,就不需要一天到晚咀嚼食物,小下巴小嘴就开始慢慢流行。而且熟食,特别是肉类,提供了更好的营养,人的脑容量就逐渐增加。这个大趋势就是嘴越来越小,脑子越来越大,这才是猩猩和人类真正分道扬镳的开始。不过,虽然说是分道扬镳,但是我们和猩猩在基因层面有98%是一样的,甚至,猩猩在某些方面的智力比人还强,比如它们很擅长记忆连续出现的一组数字。但是在社交这个关键方面,猩猩远不如人类。
科学家认为群体的高水平社交取决于个体的三个硬条件。第一,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就是你得能设想一个目标,并且制定完成目标的计划。第二,共情能力,你得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了解别人的感情。第三,模仿和同情。我们通过互相模仿来学习,我们愿意互相帮助。
人在这三个方面的能力都是首屈一指的。而猩猩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独自觅食,只有小部分时间是用来社交,而人在社交上所花的时间比例远远高于猩猩。这大概就是脑容量提升的好处,有足够容量才容易产生高级智力基因。
更重要的区别,则是只有人类有语言。动物也能用声音传达一些信息,但真正能称得上是语言的,得是更高级的交流。语言的特点是用一些看似抽象的声音符号,表达各种复杂的意思。智人的语言到底是怎么起源的,科学家现在并没有达成共识,但威尔逊不关心这些细节,他强调语言对我们来说,既是一个本能,也是一个文化。说是本能,是因为小孩一出生就对人说话的声音有特殊的反应。不管是哪个种族,我们用语气、语调表达的意思大致是一样的,这些元素似乎是写在基因里的。说是文化,是因为各地的具体语法和字词很不一样。产生语言肯定跟脑容量增大有关,不然怎么能记住那么多字词呢?人类有了语言,才有了“人文”这个东西。人文,首先是语言的艺术创造。
赫拉利的《人类简史》中说,智人最重要的一个超能力是能够想象一些不存在的东西,而威尔逊则更强调语言的作用。我想这两个说法本质上是一致的:你得有语言,才能描述自己的想象。也就是说有了语言,才有真正的创造。
第二部分
在了解人文创造的生物学起源之后,我们接下来再看看,从这个起点出发,人文创造又会形成怎样的理论以及人文创造发展的基石到底是什么?
关于人文艺术,其实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就是几乎所有的艺术都有普适性。比方说,虽然我们听不懂其他国家的语言,但这却并不妨碍我们欣赏其他国家的歌曲。还有,在一个地方,哪怕是原始部落里,被视为“音乐”的东西,基本在其他国家和文明的人听起来也是音乐。再比如,让一个完全不懂西班牙语的人去看一个西班牙语的影片,他也能理解角色的喜怒哀乐,他甚至能大致猜测剧情。这是为什么?这是因为人的同质性,也就是我们都是同一“种”人。
现在大家都知道,起源于非洲的智人是我们共同的祖先。大约六万年以前,智人离开了非洲,占领了世界各地,这才有了亚洲人、欧洲人之类的分法。至于我们小时候学过的北京猿人、周口店人、元谋人、蓝田人之类,他们不是智人而是直立人,现在都灭绝了。从智人走出非洲,到分散居住在世界各地,大约用了五万年的时间。五万年对进化来说非常短暂,各地的人还没有产生很大的基因差异,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全体人类的本性是一样的。所以,艺术才具有普适性。
既然艺术是普适的,那要想真正了解艺术,只看文艺史肯定不行,你得把人类作为一个整体去研究。威尔逊说,你需要科学的帮助,才能理解文艺。具体来说,你需要用到五个学科的学问,分别是古生物学、人类学、心理学、进化生物学和神经生物学,而这五个学科有一个共同的根基,那就是“进化论”。
进化论的基础内容我们都知道,就是有利于生存和生育的基因会流传下来,不利于生存和生育的基因就会被淘汰。不过,道理是道理,你要真的去研究人类的所有行为,会发现有一些行为似乎用这个道理解释不通。比如一个年轻人,为了救助别人而牺牲了自己的生命。那请问,他这个勇于牺牲的特性是怎么通过基因流传的呢?这个特性可并不有利于生育——英勇的年轻人没生孩子就死了,留下原本的结婚对象去给别人生孩子。
这个问题,达尔文那时候就已经考虑过了,他的解释是“群体选择”。也就是对人来说,无论是个人还是族群之间都存在着竞争。如果一个族群有无私奉献的基因,那么这个族群内部的合作水平就比没有无私基因的族群高。虽然这个族群里有些无私基因的携带者很早就死了,但是因为合作水平高,这个族群跟别的族群打仗总能打赢,它获得的资源就更多,繁衍生息的能力就更强,无私基因就流传更广。
这听上去很有道理,但是达尔文的解释到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就被人否定了。当时的学者提出了“亲缘选择”理论。这个理论说有时候动物看似是做一些利他的行为,但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利他,而只是在保护自己的基因而已。所谓的“自私”并非生物个体是自私的,而是“基因是自私的”。基因想要流传,个体只不过是基因传播的载体而已。比如我愿意为我的孩子牺牲生命,那你能说我这个行为是无私的吗?并不能。我的孩子身上有我的基因,我牺牲自己是为了把我的基因流传下去,从基因角度讲,这仍然是自私行为。
那时候生物学界的主流就认为,所有生物的所有看似“利他”行为,都可以用“亲缘选择”和“自私基因”解释,根本就不存在什么群体选择。但是,近年以来,剧情又反转了。现在威尔逊在这本书里直接就说亲缘选择理论并没有什么强力证据支持,而你要想用亲缘选择解释英雄主义、公平主义这些人类的高贵品质,你得绕很多个弯才行,很不痛快。威尔逊认同达尔文原本的说法,说像英雄、正义、无私奉献这些道德品质,只有群体选择才能解释得很好。更进一步,对人类来说,群体选择还不仅仅是基因的演化,文化也应该在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人这个物种,现在是基因和文化共同演化。也就是说,人文艺术应该给人提供道德判断,促进群体选择。不能为了文艺而文艺,而应该为群体进化服务。
总结一下,在这部分中,我们得到了三点关于文艺创造的内容。第一,全体人类都是智人的后代,所以人性是相通的,文艺具有普适性; 第二,人类之所以有各种利他的道德行为,很有可能是“群体选择”的结果; 第三,文化对群体选择非常重要,所以文艺有一个促进道德的责任。接下来我们来说第三部分,自然科学和人文艺术为什么应该互帮互助、互相渗透?
第三部分
现在有很多电视剧和电影,比如《心灵捕手》《西部世界》《星际穿越》等等,它们在剧情中融合的最先进的科学结果,既让普通人看着过瘾也能让领域内的专家从中学到东西。《创造的起源》的作者威尔逊,大概也会喜欢这样的电视剧。因为对于传统的文艺,威尔逊表示出了强烈的批评。他说,像诗人、小说家、文艺评论家这些人,虽然是从事创作,但是根本不懂科学。你要真给他们讲讲现代生物学眼中的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们会感到很震惊,完全超出了他们的认知。你们搞文艺创作的,专门琢磨人的事儿,却对跟人有关的科学一无所知,这不荒唐吗?就以小说为例,传统上人们读小说主要是为了满足一种社会心理需求,也就是之前那种篝火旁的社会性需求。但是自从小说变成严肃艺术,我们能不能也从中学到些关于人生的知识呢?
行是行,但是诗人艾略特对此有过一个警告。要从小说中获取关于人生的知识,始终是隔了一层,艾略特说,你读小说获得的并不是“关于人生的知识”,而是“别人关于人生的知识的知识”。小说家要是有见识还好,小说家要是对关于人的科学一无所知,根本没见识,这不耽误读者吗?
这是威尔逊对于“文艺”的第一种批评,他还有另一种批评,是说文艺受人类自身的限制太大。我们都知道,人的眼界非常有限,各种感知之中,我们过分强调了视觉和听觉,尤其是视觉,人眼可见的光谱范围非常窄。威尔逊说,如果有一种艺术形式能够表现可见光以外的世界,那会是一种怎样的作品?
还有听觉,人的听觉在整个动物界来说几乎是最差的。蝙蝠能自己发出声波,然后通过声波的回声来感知周围的状况。人类能分辨出一个声音大致是从哪个方向传来就很不错了。还有一种飞蛾,它能够感知到蝙蝠发出的声波,于是和蝙蝠展开声波上的斗法。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我们从来都不知道。
还有些所谓“漂浮生物”,比如某些昆虫,永远都生活在水面上,它们既不沉入水中,也不会离开水面,它们的整个世界就是二维的。它们的水面生活非常成功,有捕食、有繁殖、有社交,但是对它们来说,二维的水面就是整个宇宙。你要对一个这样的昆虫讲三维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宇宙有多大,它肯定无法理解。
对此,威尔逊就问道,我们人类的世界难道不也是这样吗?我们的视野是不是太有限了?试想将来有人能用什么技术,把动物界的各种体验直接传达到人脑,那将是何等丰富的艺术体验。所以人文要想发展,需要科学。
但这并不是说,科学就能解决一切,在威尔逊看来,科学也需要人文。为什么这么说呢?表面上看,今天的科学家相对于文艺工作者是比较硬气的,有一种智力优越感。但是如果你仔细考察现在的科学家,你会发现他们和牛顿、达尔文那个时代的科学家不在一个量级。以前的科学家都是科学大家,他们对整个学科有深入的见识,有自己的观点,能控制住场面,能跟公众说上话。而今天绝大多数的科学家,则被威尔逊称之为“学徒”。
大部分科学工作者做的都是极其专业的“小”问题,所谓的“生物学家”,并不是研究整个生物学,他其实只研究一种细胞膜,或者一种特殊的蜘蛛。他们确实把这些小问题研究得很明白很深入,但如果你让他们说说生物学里那些方向性的、有哲学意义的大问题,他们没有那个水平。这并不是说现在的科学家不努力,这个原因是现代科学的分工越来越细,每个研究者都躲在一个角落做小问题,而且就连这个小问题还是很多人合作的。
现代科学的评价体系,看的是单点突破的能力,要的是你在某一点,得能宣称自己发现了什么。至于说对全局的了解,写本书介绍整个领域这种工作,不会给你带来任何学术荣誉。哪怕你出一本畅销书,对学术地位也没有任何帮助。那公众要不要了解前沿科学?科学家有没有责任给科学找到意义?像“人的意识”这样的大问题,很可能需要多个学科、甚至科学和人文交叉研究,我们现在有多少这样的全能人才?
也就是说,科学也好,人文艺术也好,它们在今天都陷入了一种非常细化的领域和视角中,只有借助彼此领域的知识和视角,才能找到更真实的作用和意义。只有完成这一步,真正意义上的创新才能持续下去,否则就很容易陷入自说自话的境地。
小说家会努力让自己的小说看起来更严肃,更具有传统艺术性,但却让普通人越来越难以理解。他需要了解技术,了解科学,了解这些领域究竟给人类社会带来了怎样的改变,只有这样,小说家才能写出真正具有新意的东西,而不是一味的老生常谈。
科学家也是,他们会专注于细分领域的微小突破,而忽略了一门学科对于人类社会的总体意义。正因为科学家忽略了,所以才有乔布斯这样的创新者出现,从细节上看,乔布斯并没有发明任何一项技术,iPhone 只是对之前技术的恰当组装,但谁都无法否认这是一个对人类社会而言巨大的创新。而就像我们都知道的那样,极简美学正是乔布斯的追求之一。
总结
好了,这本书的内容已经给你说得差不多了,最后我们来总结一下。
在第一部分中,我们说到,人类在人文艺术方面的创造力,在本质上其实是来源于生物进化。说到底是源于我们的社交需求和能力,一方面我们需要听故事,另一方面我们又能通过语言讲故事。语言是人文艺术最基础的起源。
在第二部分中,我们看到,人类在进化层面上,除了进化出“利己”的基因之外,我们也有一部分“利他”的基因,有的时候甚至为了利他不惜自损。这从个体基因保存的角度来看,是无法理解的,但是之所以这种基因被保留下来,是因为它的存在有利于群体选择,也就是有利于整个社群的生存。这就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人的社会功能需求是远远大于其他动物的,人文艺术发展的本质和基石,应该是基于社会功能,而不是自我陶醉。
而在第三部分中,因为种种原因,当下的自然科学和人文艺术都被局限在狭小的自我领域中。例如所有的人文艺术其实都受限于人的生理感官,例如听觉和视觉范围,而当下的大部分自然科学,则都在研究非常细小的领域。双方如果想要达到本质上的创新突破,就应该从对方的领域中,借鉴知识和视角。
今天咱们说一本10月份出版的新书,叫《创造的起源》( The Origins of Creativity ),作者是哈佛大学生物学教授爱德华·威尔逊(Edward O. Wilson)。这本书并不是教你如何提高创造力,威尔逊关注的是更大的题目。 他想说的是人文艺术的来龙去脉,以及人文和科学的关系。
要想真正弄懂文艺创造,你不能一直在文艺圈探索。也许你得动用一个九十多岁的生物学家,才能理解人类的创造力本身是从哪里来的,文艺又应该往哪里去。
我们就从原始人看电视剧的地方讲起。
1.篝火
即使是今天,地球上有些现代人罕至之地,仍然存在很少的一些原始部落,那里的人还在过着跟几万年以前一样的生活。人类学家把这些部落当做大自然留给他们的礼物。我以前听到一个笑话说,现在热带雨林里那些原始部落,恨不得每个原始人身边都跟着一个人类学家。这些部落给人类学家提供了非常好的研究样本。通过他们,我们可以知道我们的祖先是怎么生活的。
人类学家跟随一个原始部落的研究发现,这部落里的人每个晚上、围坐在篝火旁边的交流,非常有意思。
在白天,这些“原始人”之间的谈话都是比较实际的,比如聊聊打猎的路线之类,就和我们白天聊工作一样。但是一到晚上,点起篝火,大家坐在一起时候,话题就变成了讲故事。男人们总是吹牛,用夸张的精神讲讲自己打死猛兽的经历。我以前听说过,其实原始人猎杀巨型猛兽的时候并不多,真打死一头犀牛往往能吹上好多年。人们还会唱歌跳舞、搞一些宗教活动。总体来说晚上的大部分话题都是脱离现实的,就和我们看电视剧一样。
(那时候和这时候篝火边吹牛的内容未必有什么本质区别。)
有人对一个原始部落做过统计,白天的对话中只有6%的内容是讲故事,而到了晚上,81%的对话都是讲故事。
篝火,是个重要设施。篝火让野兽不敢靠近,让人感到舒适。但是威尔逊说,篝火的作用不仅仅是提供了安全和温暖 —— 人之所以能成为人,火实在是太重要了。
火,给我们提供了想象力!
2.人之所以不是猩猩
人和猩猩的分道扬镳大约是因为六百万年前的一次基因突变。此后三百万年间人类祖先这一支的智力水平、各方面的表现也并不比猩猩强,我们也只是草原上一种动物而已。但是在三百万年前,人类祖先的脑容量突然开始变大,从400cc(立方厘米)慢慢演变到了今天的1300cc。这是怎么回事呢?威尔逊说,其中最关键的因素就是火。
一开始可能都是闪电的功劳。闪电导致的野火会烧死草原上的一些动物,有人幸运地得到一些被烧烤过的肉,就发现比吃生肉强得多 —— 味道更好,关键是更容易消化。
如果你能想到用火,用火其实很简单。你都不需要会钻木取火,你只要拿个树枝就可以把野火带回自己的营地,你还可以保留火种。有了日常可用的火,你就可以吃熟食了。
粗植物纤维和生肉对咀嚼能力要求很高,你的牙齿必须很粗壮,你的下巴必须很宽,你的嘴会很大 —— 就好像猩猩的那个样子。一旦学会了用火,开始吃熟食,就不需要一天到晚咀嚼食物,小下巴小嘴就开始慢慢流行。而且熟食,特别是肉类,提供了更好的营养,人的脑容量就逐渐增加。
下面这张图表现的是两三百万年前的南方古猿、75万年前的直立人、10万年前和尼安德特人并存的智人、和今天的智人的头骨形态变化 ——
这个大趋势就是嘴越来越小,脑子越来越大。所以如果你家小孩不爱吃饭爱看电视,我觉得不用过分焦虑,这其实是人类演化中的高水平的体现。
直到今天,我们也有98%的基因和猩猩是一样的。猩猩在某些方面的智力甚至比人类强,比如猩猩很擅长记忆连续出现的一组数字,而我们记不住。但是在两个关键方面,猩猩远不如人类。
首先是社交。 科学家认为群体的高水平社交取决于个体的三个硬条件 ——
解决问题的能力。你得能设想一个目标,并且制定完成目标的计划。
共情能力。你得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了解别人的感情。
模仿和同情。我们通过互相模仿来学习,我们愿意互相帮助。
人在这三个方面的能力都首屈一指。猩猩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独自觅食,只有小部分时间是用来社交,而人在社交上所花的时间比例远远高于猩猩。
这大概就是脑容量提升的好处。有足够容量才容易产生高级智力基因。再者,大量吃肉可能还有另一层作用。人们必须合作才能猎杀大型动物,而肉又不好储存,与其自己留着腐烂变质还不如分享给其他人。人慢慢变成了社会动物。
更重要的区别,则是只有人类有语言。 动物也能用声音传达一些信息,但真正能称得上是语言的,得是更高级的交流。语言的特点是用一些看似抽象的声音符号,表达各种复杂的意思。
我大概的了解,智人的语言到底是怎么起源的,科学家现在并没有达成共识。乔姆斯基认为语言起源于十万年前的一次基因突变,斯蒂芬·平克则认为语言能力是逐渐获得的。威尔逊没有纠结这些细节,他强调语言对我们来说,既是一个本能,也是一个文化。
说是本能,是因为小孩一出生就对人说话的声音有特殊的反应。不管是哪个种族,我们用语气、语调表达的意思大致一样的,这些元素似乎是写在基因里的。说是文化,是因为各地的具体语法和字词很不一样。产生语言肯定跟脑容量增大有关,不然怎么能记住那么多字词呢?
人类有了语言,才有了“人文”这个东西。人文,首先是语言的艺术创造。威尔逊认为人文大约起源于一万年前。
赫拉利的《人类简史》中说,智人最重要的一个超能力是能够想象一些不存在的东西。威尔逊则更强调语言的作用。我想这两个说法本质上是一致的:你得有语言,才能描述自己的想象。
有了语言,才有真正的创造。
3.到底什么叫“创造”?
创造就是求新。人的本性之中就有对新鲜东西的追求。科学的创造是去发现宇宙中所有的东西,而人文的创造是去想象所有的可能。科学创造和人文创造的本质是一样的,哪怕你创造的是一个虚构的东西,也有价值。威尔逊认为,这个价值,就在于它能激发别人多大的感情。
什么是好的创造呢?威尔逊说,首先得有新东西。新的内容当然好,比如科学发现、技术创新,或者你发明了一种新的小说剧情。新的风格也可以,比如同样的内容你发明一个新说法,比如诗歌之类。
其次,好的创造要给人提供“审美的惊喜(aesthetic surprise)”。仅仅是新的还不行,还得是美的,得引人注目,说白了就是得让人眼前一亮。
制造审美惊喜并不是人类所特有的能力,简直就是一种动物本能。自然界的雄性动物身上总会有一些鲜明的特征来吸引异性。威尔逊举的例子是棘背鱼。交配期的雄性棘背鱼肚子会变成红色,这种醒目感,很有艺术家的气质 ——
我们现在一说创造,总要强调一下智能 —— 你的这个作品得有一定的技术含量才行。但是有智能可不足以被威尔逊称为创造。
威尔逊作为生物学家是研究蚂蚁的。要说智能,单个蚂蚁可以说没什么智能,但是整个蚁群则表现出极高的智能。蚁群,是个超级组织。就比如说白蚁吧,他们可以制造非常复杂、分很多层级的巢穴,其中有复杂的通道,各个区域有不同的功能。白蚁之间有精巧的分工,有的负责觅食、有的负责警戒、有的负责养育幼儿,蚁巢中有任何损坏,有快速反应部队马上就能修理。蚁群,是个有智能的复杂的社会。
(蚁巢和白蚁的分工)
但是威尔逊说,白蚁可没有创造。
咱们干脆把白蚁的智能放大,想象它们是一个先进的外星文明。这个文明有组织有分工,效率很高,可以说相当发达。但是白蚁文明还有如下特点 ——
这个文明里的人非常喜欢黑暗,见一点光都会感到恐慌。
他们基本上只吃一种食物,那就是蘑菇。
人与人非常不平等,只有皇室成员才能享受性生活。
即便都是同一个种族的,各个家庭之间都是敌对关系,一见面就是你死我活,更谈不上允许外来移民了。
这个文明没有医院,如果有人生病或者受伤,就会立即就被家族的其他成员吃掉。
我们可以想见,这是一种多么可怕的文明。那为什么我们人类过的不是这样的生活呢?到底还有什么东西,让人和动物如此不同呢?
威尔逊说,答案是人文的创造。除了“新”和“审美惊喜”之外,人文创造必定还有一个别的特点。 这一点,就是我们下一期的内容。
爱国主义电影《战狼2》最近在日本放映了,反响好像一般,有的观众说电影的细节经不起推敲。但我听说这个新闻就想,那些在电影院里看《战狼2》的日本观众,他们是否也会把自己代入吴京扮演的男主角,在某一瞬间以为自己是个中国人呢?我认为这是完全可能的。
我曾经在某个瞬间以为自己是个日本兵。有个日本电影叫《啊!海军》,讲一个日本年轻人参加海军,还打了二战的故事。作为中国人我非常痛恨日本兵,可是在看那个电影的时候,我也产生了代入感,觉得自己就是片中的主人公。
当然那只是一瞬间的事。不过我猜你能同意我想说的这个道理: 文艺可以超越国界,并且超越政治分歧。
咱们仔细想想,这个现象很有意思。文艺似乎是一种普适的东西。这个世界有那么多国家和民族,居然还能有普适的东西存在,这本身就值得惊奇。
今天我们继续说爱德华·威尔逊的《创造的起源》。今天的主题是文艺的基石是什么。
1. 同“文”,而且同种
关于人类历史,有个几乎是常识、同时又有很大争议的事情 ——
现在地球上所有的人,其实都是同一“种”人。起源于非洲的智人是我们共同的祖先。大约六万年以前,智人离开了非洲,占领了世界各地,这才有了亚洲人、欧洲人之类的分法。
这个理论非常简单,而且这是目前有最多科学证据支持的理论,但是咱们中国总有些人认为“人类起源于非洲”这话不好听,觉得我们中国人就应该起源于中国。
中国的确有各种古人类的化石,包括北京猿人、周口店人、元谋人、蓝田人之类,但是请注意,科学证据指向的是那些人都不是我们的祖先——他们只能算是“直立人”,但可不是“智人”,他们可能恰恰是都被我们的祖先给灭绝了。智人才是我们的祖先。
从智人走出非洲到分散居住在世界各地,大约用了五万年的时间。五万年对进化来说非常短暂,各地的人还没有产生很大的基因差异,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全体人类的本性是一样的。
这也是为什么文艺具有普适性。
让一个完全不懂西班牙语的人去看一个西班牙语的影片,他也能理解角色的喜怒哀乐,他甚至能大致猜测剧情。这是因为人的表情和音调的变化都是本能反应,是全世界通用的。
为什么中国人和日本人能各自带入对方电影中的士兵角色,因为英勇作战这个精神是全世界通用的。
那想要研究普适的文艺,只看某一种文艺史就不行了,你得把人类作为一个整体去研究。
威尔逊说,你需要科学的帮助,才能理解文艺。具体来说,你需要用到五个学科的学问,分别是古生物学、人类学、心理学、进化生物学和神经生物学。
目前为止一切都很好,人类是四海一家,文艺是普适价值。
而这五个学科有一个共同的根基,那就是进化论。
好。一旦你把文艺和进化联系到一起,事情就会有极大的争议。
2. 到底有没有群体选择?
一说进化论我们都知道,有利于生存和生育的基因会流传下来,不利于生存和生育的基因就会被淘汰,这个道理非常简单,对吧?但是人类的有些行为,用这个道理似乎解释不通。
这就是“无私”、“利他”的行为。比如一个年轻人,为了救助别人而牺牲了自己的生命。那请问,他这个勇于牺牲的特性是怎么通过基因流传的呢?这个特性可并不有利于生育——英勇的年轻人没生孩子就死了,留下原本的结婚对象去给别人生孩子!
这个问题,据我所知,学术界争论的过程差不多是这样的——
达尔文那时候就已经考虑过这个问题,达尔文的解释是“ 群体选择 (group selection)”。
达尔文推测,个人跟个人之间存在竞争,族群和族群之间也存在竞争。如果一个族群有无私奉献的基因,那么这个族群内部的合作水平就比没有无私基因的族群高。虽然这个族群里有些无私基因的携带者很早就死了,但是因为合作水平高,这个族群跟别的族群打仗总能打赢,它获得的资源就更多,它繁衍生息的能力就更强,无私基因就流传更广。
但是达尔文的解释到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就被人否定了。
当时的学者提出了“ 亲缘选择 (kins selection)”理论。这个理论说有时候动物看似是做一些利他的行为,但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利他,而只是在保护自己的基因而已。后来道金斯提出“自私的基因”理论,说所谓的“自私”并非生物个体是自私的,而是“基因是自私的”,基因想要流传,个体只不过是基因传播的载体而已。
举个例子,我愿意为我的孩子牺牲生命,那你能说我这个行为是无私的吗?并不能。我的孩子身上有我的基因,我牺牲自己是为了把我的基因流传下去——从基因角度讲,这仍然是自私行为。
那时候生物学界的主流就认为所有生物的所有看似“利他”行为,都可以用亲缘选择和自私基因解释,根本就不存在什么群体选择。现在也有很多人是这么认为的。
但是,近年以来,剧情又反转了。现在威尔逊在这本书里直接就说“亲缘选择”理论并没有什么强力证据支持,而你要想用亲缘选择解释英雄主义、公平正义这些人类的高贵品质,你得绕很多个弯才行,很不痛快。
我还看过乔纳森·海特在《正义之心》这本书里,专门列举了反对“亲缘选择”理论的若干个证据。其中最关键的说法是,亲缘理论所谓的证据,说的都是动物界的事儿。动物确实没有道德可言,可以说都是自私基因的作用。可是人和动物毕竟是不一样的。昨天我们说了,人有首屈一指的合作能力。
海特认为,人并不是100%自私的——人类是90%的猩猩加上10%的蜜蜂——是“比较”自私、但是“也有”无私的成分。
威尔逊也认同达尔文原本的说法,说像英雄、正义、无私奉献这些道德品质,只有群体选择才能解释好。
更进一步,对人类来说,群体选择还不仅仅是基因的演化。文化也应该在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人这个物种,现在是基因和文化共同演化。
这就是我们昨天说的文艺在“新”和“审美惊喜”之外的第三个特点: 文艺应该给人提供道德判断,促进群体选择。 文艺不能为了文艺而文艺,应该为群体进化服务。
威尔逊对这个问题说到这儿就不说了。我觉得这有点不够意思,老教授想保全自己的名节。
你要敢再往前推一步,问题可就更大了。
3. 一个政治不正确的人类进化论
咱们先总结一下。从达尔文到海特和威尔逊,这一派生物学家认为存在一个“群体选择”。至少对人类来说,一个群体可以有讲无私奉献讲道德的基因,这个基因跟文化互相促进,可以让这个群体获得竞争优势。而文艺的一个作用,就是要弘扬道德,帮助群体进化。
比如说,有个中国人,为了其他中国人的利益,英勇牺牲了。他没有留下后代,但是他的英雄事迹被变成了小说、戏剧传播开来,感动了中国,这使得中国变得更大更强了,和英雄有同样基因的中国人就有了更好的生育机会,中国的文化也因此传播的更广了,对吧?
如果你把“中国”这两个字去掉,这个群体选择学说可能会更容易被人接受。可是你加上中国这两个字,可就政治不正确了。
——你中国是变大变强了,那别的国家算什么呢?
如果群体选择理论是对的,那就等于说人类中的某些群体、某些文化,相对于其他群体、其他文化,有更强的竞争优势。你这不是种族主义吗?
事实上,几年前有本书叫《一万年的爆发》( The 10,000 Year Explosion ),作者是格雷戈里·科克伦(Gregory Cochran)和亨利·哈彭丁(Henry Harpending),这本书说的就是在过去一万年,人类正在加速进化——而因为各地文化不同,不同人群的进化速度也不同,所以各个文明之间就产生了基因差异。
那就是说有的民族的人更无私,有的民族的人更自私。
但文化还应该能影响别的特性,所以有的民族聪明,有的民族则稍微笨一些。有的文明重视商业、认可靠勤劳的工作换取美好生活,而有的民族对此就没有那么强烈的认同。所有这些,不但是文化传承,而且还写进了基因之中。两位作者列举了一系列研究结果支持自己的结论。
《一万年的爆发》引起了轩然大波,招来学术界的大量批评。最主要的批评就是你这个说法里面有太多推测性的结论,并没有严格的科学证据。
事实上古人类学的研究都是这样,特别直接的证据很难找。关于全体人类是不是都是非洲智人的后代这一点,现在也有人认为证据还不够,有人说也许中国人是智人跟本地直立人混血的产物。
不论如何,我们姑且可以说,今天得到三点——
第一,全体人类都是智人的后代,所以人性是相通的,文艺具有普适性。
第二,人类之所以有各种利他的道德行为,很有可能是是“群体选择”的结果。
第三,文化对群体选择非常重要,所以文艺有一个促进道德的责任。
最后我想,不同人群到底有多大的基因差异,这个问题对今天来说可能已经不那么重要了。现在是一个充分交流的时代,你很难说得清一个人身上的血液百分之百是哪个种族的。就算个人之间有差异,差异也比共性少得多。
那我们还不如就按威尔逊说的,多研究研究人类文艺基因中的共性。这些共性中有很多有意思的东西。比如说,文学中的“隐喻”,是怎么回事呢?咱们下期再说。
几年前我儿子在国内过年,除夕夜看到放烟花。第二天他说了一句话来描述昨晚的情景,他说烟花“腾的一下直直的上去了,好像花一样打开,像星星一样”。当时我们全家都有点震惊了,心想这孩子连说话都没学全,现在居然用了个比喻!
我这几天读威尔逊《创造的起源》这本书,突然想起我儿子这句话来。当时他还不到三岁,平时是没看过放烟花,但是也没怎么看过花儿啊,我们也没领他专门看过星星 —— 他为什么就对花儿和星星好像熟悉,要用花儿和星星去比喻烟花呢?难道说花儿和星星,是写在人的基因之中的吗?
1.“先备”学习
现在科学家有充分的把握,人刚出生的时候并不是一块白板。我们的大脑中已经“预装”了很多东西,相当于是各种本能。比如婴儿刚出生没几天就能很好地判断人的感情。你对他发火他就会吓得哇哇哭,你对他笑他会感到很愉快。
当然,DNA 编码能携带的信息量毕竟有限,不可能什么知识都给你预装好,绝大多数知识肯定得一边长大一边慢慢学习。
但是心理学家有一个洞见。有些知识,虽然不是完全预装的,但也不是一点都没准备。进化的策略是在你的 DNA 里预装一个种子,给后天的学习做好准备,这样一旦要学的时候,你会学得特别快。这个机制,叫做“ 先备学习(prepared learning)”
比如说语言就是一种先备学习。小孩一出生都不会说话,你教他中文他就会中文,如果你教他英文,他就会英文。中文和英文并没有预装在他的大脑中。但是小孩学习语言跟一个什么人工智能程序学语言还是不一样的,他并不是零基础!人对于学习语言是有准备的,孩子一出生就对人的语音特别敏感,在成长过程中会主动关注语言。孩子学语言学得特别快,那是因为人的大脑中肯定已经预留了某些和语言学习有关的东西,学语言只不过是往里填补而已。
先备学习还表现在,像蛇、蜘蛛、陌生人这些可能有危险的东西,你不用特意教他,孩子似乎就知道应该离他们远点。当然这个所谓的“知道”也是学来的,但是这是有准备地学。
威尔逊说,有人做实验,让小孩子从小就接触、甚至是把玩那些不咬人的蛇,那孩子就的确可以不怕蛇。但是!只要遇到一次事件,让他认识到蛇是有危险的 —— 并不一定是被蛇咬了,只要能认识到蛇的危险就行 —— 那么他从此之后都会非常怕蛇。
也就是说,学习“不怕蛇”很慢,但是学习“怕蛇”,就是一瞬间的事儿。这说明怕蛇是一种先备学习,我们基因中已经预留了跟怕蛇有关的信息,只是需要一次触发才能真正学到而已。
那由此说来,既然人类演化过程中一直都伴随着花和星星,我们喜欢花和星星,是否也是一种先备学习呢。
总而言之,自然选择已经在我们的大脑中预设了各种偏好,很多东西你可能现在还没感受到 —— 但是等你将来面对这些东西的时候,你的偏好会被激发出来。
有些事物是一旦见到,就再也不能忘记了。……就好像你们“前世”很熟一样。
咱们前几天讲《以大致胜》的时候说过,说服别人的一个好办法是“先同步、后领导”。感情同步,本质上不就是跟人头脑中预设的东西取得同步吗?
那么文艺创作最好的办法,就是调用观众“前世就很熟”的那些东西。你要是能做到这一点,让人感觉“虽没见过,却看着面善,心里倒像是远别重逢的一般” —— 那可是贾宝玉初见林黛玉的效果。
我们最常用的一个手段,就是比喻。
2.明喻和暗喻
任何写作课程在讲到比喻的时候,都会讲明喻和暗喻。
所谓明喻(simile),就是明确的告诉你这是一个打比方。比如“你的眼睛像大海”,还有我儿子那句“烟花就好像花一样打开,像星星”。其中有“像”这个字,这就是明喻。
写作课老师会告诉你,明喻太直白了,是个低端的写法。
高级的比喻方法是暗喻,或者说隐喻(metaphor)。暗喻中没有“像”这个字,是直接把一个东西当做另一个东西说。
比如如果我儿子能整一句“群星瞬间升起,烟花在春夜绽放”,那就真不是三岁小孩的水平了。说“你的眼中有深邃的神秘”,也比直接说“你的眼睛像大海”强多了。
暗喻在诗歌中非常常见,比如“载不动许多愁”这句话中,愁似乎是有重量的 —— 但是李清照又没有明说什么“我的愁啊就好像有了重量一样”,显然李清照的说法更高级。
威尔逊认为,比喻这个艺术形式,对人类太重要了。他说如果没有语言,人类就还是动物;但如果没有比喻,那人类就还是野人。
比喻的本质,是用一种事物去形容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事物,这是一种创造。为什么把眼睛比喻成大海?大海和眼睛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东西,但是如果你能从眼睛里找到大海的感觉,这就非常文艺。
最关键的是,比喻可以调动人的感情。威尔逊说比喻是对语言进行感情投资,用感情鼓动人心,去推动文明进步。当然这又回到了昨天说的文艺要为群体进化做贡献的说法。不过你要是不喜欢这种冠冕堂皇的说法,我们还可以借用《以大制胜》那本书的语言:比喻,是一种说服力。
威尔逊并不介意什么明喻暗喻的区别,我也觉得没有本质区别。能找到一个新鲜有趣而又调动了感情的说法才是关键。比如威尔逊引用了叶芝的两句诗 ——
Two girls in silk kimonos, both
Beautiful, one a gazelle.
两个都穿着和服的少女,
美丽,其中一个像瞪羚。
把女孩比喻成瞪羚,有没有“像”字都是高明的。
比喻还可以用在幽默上,威尔逊举了两个例子。比如你要形容一个外向但是专横跋扈的人,你可以说“他是一头永远在寻找瓷器店的公牛”。如果你要形容一个自恋的人,你可以说“他是他自己心中的传奇”。
比喻要想用得好,就得调用人们文化中已有的东西。比如现在各种文化中,狐狸,都被用来形容聪明、秘密又自私的人,这是因为狐狸给人的本能印象就是这样。当然,如果你能在狐狸身上发掘一种新感觉,那绝对是创造,但是创造不能凭空而来。
3.类型片与原始人
好的文艺作品都要跟人心产生某种共鸣,而所谓“人心”,其实就是自然选择给我们头脑中留下的偏见。文艺作品要做的,就是利用这些偏见跟你说话,这样你才能听进去。
威尔逊特别强调了“大草原假设”这个思想。“大草原假设”认为,我们现在的各种偏好,往往都是由我们的祖先在非洲大草原上的生活经历决定的。
比如说,很多伟大电影的剧情,似乎都能找到原始人生活的影子。威尔逊自己把一些经典电影总结出几种原型 ——
英雄故事。讲的就是和敌人斗争、和自然斗争,然后取得胜利,自古以来这都是最受欢迎的故事。
悲剧英雄故事。起源于原始部落的领导人。故事里的领导人有很高的地位和很大的权力,但是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因为这个缺点,导致他犯了一个大错,自己和整个部落都遭受失败。像《公民凯恩》、《阿拉伯的劳伦斯》、《教父》这些电影,都有因为领导人自身缺陷而犯了重大错误的剧情。
怪兽片。人类从原始社会以来就害怕荒野中的大型捕食动物,这是写在我们基因里的非常强烈的一个情感。
探索。采集狩猎的时候,我们得东找西找,像《印第安纳琼斯》之类的探险寻宝电影就是这个类型。
友谊。一般讲述的是两个男性或者两个女性联手去办成某件事,故事和爱情无关,突出利他主义和合作。
新世界。在历史上,人类也是在不断地发现新领地。
这些类型片之所以好使,因为它们不是哪个剧作家或是小说家拍脑袋就编造出来的,而是人的基因里就有这些东西。能从人类演化史中找到根源,这个东西才能引起人们的共鸣。
不过话说回来,就算文艺创作是在迎合进化带给我们的偏见,可偏见毕竟是有局限的。如果文艺永远建立在偏见的基础上,那恐怕是死路一条。那文艺到底应该往哪去呢?明天,咱们还有关于这本书的最后一讲。
| 由此得到
新生儿不是空白的计算机,
系统都预装了子程序。
明喻是公然的调用,
暗喻是克制的惊喜。
伟大作品直通洪荒之力,
让宝玉遇见黛玉。
我最近新看到一部电视剧,叫《心灵捕手》(MindHunter)。主人公是 FBI 一个谈判专家,专门和挟持人质的犯罪分子谈判。
我刚看了个开头。其中有个情节是主人公给人讲课,讲的内容就是怎么和犯罪分子谈判。他讲得头头是道,我听着感觉很有意思,有些技巧使我想到了咱们专栏刚刚说过的“说服力”。可是剧中听课的学生们非常不耐烦,下课铃声一响马上就跑了,主人公话都没说完,很无奈。
主人公发现隔壁一个教室却没有下课,有个年纪更大的人在讲犯罪心理学,而课堂气氛非常热烈。他走过去一听,果然那个人讲得更有意思。那人说,以前的犯罪,杀人总是有原因的,或者谋财害命、或者仇杀或者情杀 —— 但是现在的人犯罪常常看起来没有任何原因。随随便便就把一个陌生人给杀了。这种情况背后的犯罪心理学是怎样的呢?剧情由此展开。
这理论听着跟真的一样。我就上网查看,果然《心灵捕手》是根据真实案例改编的,剧中的 FBI 探员都有原型。那也就是说,编剧下了功夫,剧中提到的犯罪理论和谈判技术,很可能都是真的。
这就非常有意思了。你只是为了娱乐而看个电视剧,居然学到了一点心理学。
而且这可能还是比较前沿的心理学。试想如果有个电视剧,融合一些最先进的科学结果,让领域内的专家也能从中学到新东西,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景象。
《创造的起源》的作者威尔逊,大概也会喜欢这样的电视剧。他可能会说,那些表现传统的人际关系、只会迎合人们基因中简单情感的文艺作品,以后还能有市场吗?
威尔逊对传统文艺表示强烈的批评。威尔逊说,像诗人、小说家、文艺理论家这些人,虽然是从事创作,但是根本不懂科学。你要真给他们讲讲现代生物学眼中的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们会感到很震惊,完全超出了他们的认知。你们搞文艺创作的,专门琢磨人的事儿,却对跟人有关的科学一无所知,这不荒唐吗?
比如说小说吧。传统上人们读小说大约主要是满足一种社会心理需求。从原始社会开始,我们就想知道部落里每个人的故事,别人经历过什么、喜怒哀乐是怎样的,所以有人的地方就有各种八卦。而且我们也愿意和别人分享自己的故事。小说满足了这种心理需求。但是自从小说变成严肃艺术,我们又都想从小说里学到些人生的知识 —— 那这行不行呢?
行是行,但是诗人艾略特对此有过一个警告。要从小说中获取关于人生的知识,始终是隔了一层 —— 艾略特说,你读小说获得的并不是“关于人生的知识”,而是“别人关于人生的知识”的知识。
小说家要是有见识还好,小说家要是对关于人的科学一无所知,根本没见识,这不耽误读者吗?
威尔逊的另一个批评,是文艺受人类自身的限制太大。
人的眼界非常有限。各种感知之中,我们过分强调了视觉和听觉,尤其是视觉。人眼可见的光谱范围非常窄,那威尔逊说,如果有一种艺术形式能够表现可见光以外的世界,那会是一种怎样的作品?
人的听觉在整个动物界来说几乎是最差的。蝙蝠能自己发出声波,然后通过声波的回声来感知周围的状况。人类能分辨出一个声音大致是从哪个方向传来就很不错了,而蝙蝠却可以从声波的细微变化中感知物体的形状和速度,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还有一种飞蛾,它能够感知到蝙蝠发出的声波,于是和蝙蝠展开声波上的斗法,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
还有嗅觉。人类的嗅觉极其有限,哪怕是经验再丰富的猎手,行走在热带雨林中,也只能捕捉到很少的气味。可是热带雨林中的动物,哪怕是昆虫,都对气味极其敏感,环境中有成百上千种不同的气味。动物之间交往不同气味是不同的信号,有的表示求偶、有的表示信任、有的表示敌意,这些又都是怎样的感觉?
有些所谓“漂浮生物”,比如某些昆虫,永远都生活在水面上。它们既不沉入水中,也不会离开水面,它们的整个世界就是二维的。
它们的水面生活非常成功,有捕食、有繁殖、有社交。但是对它们来说,二维的水面就是整个宇宙。你要对一个这样的昆虫讲三维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宇宙有多大,它肯定无法理解。
那么威尔逊就问道,我们人类的世界难道不也是这样吗?我们的视野是不是太有限了?试想将来有人能用什么技术,把动物界的各种体验直接传达到人脑,那将是何等丰富的艺术体验。
所以人文要想发展,需要科学。而另一方面,科学也需要人文。
表面看来,今天的科学家相对于文艺工作者是比较硬气的,有一种智力优越感。但是如果你仔细考察现在的科学家,你会发现他们和牛顿、达尔文那个时代的科学家不在一个量级。
以前的科学家都是科学大家。他们对整个学科有深入的见识,有自己的观点,能控制住场面,能跟公众说上话。而今天绝大多数的科学家,则被威尔逊称之为“学徒”。
大部分科学工作者做的都是极其专业的“小”问题。所谓的“生物学家”,并不是研究整个生物学,他其实只研究一种细胞膜,或者一种特殊的蜘蛛。他们把这些小问题确实研究得很明白很深入,但如果你让他们说说生物学里那些方向性的、有哲学意义的大问题,他们没有那个水平。
这并不是说现在的科学家不努力。这个原因是现代科学的分工越来越细,每个研究者都躲在一个角落做小问题,而且就连这个小问题还是很多人合作的。
现代科学的评价体系,看的是单点突破的能力 —— 要的是你在某一点,得能宣称自己发现了什么。至于说对全局的了解,写本书介绍整个领域这种工作,不会给你带来任何学术荣誉。哪怕你出一本畅销书,对学术地位也没有任何帮助。
那公众要不要了解前沿科学?科学家有没有责任给科学找到意义?像“人的意识”这样的大问题,很可能需要多个学科、甚至科学和人文交叉研究,我们现在有多少这样的全能人才?
| 由此得到
大部分科学家做的都是小工作,他们几乎不思考什么“科学的意义”。而人文,则在自己的小圈子里走到了死胡同。
所以威尔逊呼吁, 科学和人文应该联合。科学帮人文扩大视野,人文帮科学寻找意义,这样的结合能帮助人类挑战更厉害的哲学问题。 这就是威尔逊这本书的逻辑。
| 我的评论
我妻子的父母多年前在美国有个朋友,是个老太太。老太太年轻的时候是医生,博学多识,现在年过九十了还在给杂志写文章,我非常佩服她。有一次我们请她到家里来玩,吃过晚饭说找个电影看吧。老太太就推荐了一个她喜欢的电影。
那是一部黑白片。非常经典,因为那是好莱坞第一部由黑人主演的电影!老太太边看边讲解,我们跟着涨了不少见识。
我想,如果一个人看过好几十年电影,大概就不会对什么新片有特别的兴趣。
我读这本书,对威尔逊有一点不满。我觉得威尔逊可能根本不看最新的电影电视剧,因为他在书里提到的文艺作品好像都是几十年前的。我觉得这不太对,因为你等于批评的是美国几十年前的文艺。我感觉这本书如果是二十年前出版,1997年的读者大概不会有任何惊讶之处。
我觉得威尔逊批评的更像是中国的文艺。
近年以来,美国的人文艺术正在积极使用科学知识。像《心灵捕手》这样直接引用最新科学结果的作品并不罕见。学术圈来说,那些在一线的哲学家,恰恰都是在使用最新科学成果。我看物理学有什么新思想他们知道的比绝大多数非本专业的物理学家都多。在关于意识的话题上,哲学家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思想和观点。
反过来说,也有很多科学家在做人文的工作。卡尔·萨根、咱们专栏说过的尼尔·泰森,包括霍金在内,都是很喜欢搞人文的职业科学家。
可以说,人文和科学,已经在结合。威尔逊呼吁的这个趋势,已经开始了。比如说“科幻”,几十年前可能是专门面向中学生的偏门,而现在在美国早就成了主流,科幻小说和严肃小说、科幻电影和严肃电影之间已经没有明显的界限。
威尔逊人老、看的片老,但是心并不老。这本书的批评精神,往前看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经典文艺已经是……经典。梵高再可爱,他已经死去一百二十多年了。
以前我听泰勒·科文关于艺术欣赏有个忠告。他说你们听歌的话最好听新歌 —— 听老歌的危险是你可能会跟你的父母喜欢同一首歌曲……那多尴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