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一篇好文章:从科索沃现象谈国家碎片化
一、碎片化·巴尔干化·南斯拉夫化
国家的碎片化现象,主要是指以下状态:(一)国土的一处或多处被分离出去;(二)或是虽然没有出现分离的结果,但处在武装割据的状态;(三)在某种程度上,还可以指国家认同出现了深刻的裂痕。
在国际政治学当中,碎片化还有另外一个名称叫“巴尔干化”。
巴尔干半岛位于欧洲的南部,在历史上曾经是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一部分,后来分裂出许多国家,如塞尔维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等等,这些分裂出来的国家又继续相互敌对,外部大国趁机介入,从而导致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巴尔干化”的意思,就是领土分崩离析,并且伴随着持久的动荡和暴力冲突。在新闻媒体上我们可能会看到这样的标题:印尼将会巴尔干化吗?伊拉克会巴尔干化吗?都是在问这些国家会不会分裂。
国家或帝国遭遇碎片化的典型案例有奥斯曼土耳其帝国、苏联、南斯拉夫。南斯拉夫在碎片化过程中非常典型,也非常惨烈,使得“碎片化”、“巴尔干化”这些名词,现在也可以用“南斯拉夫化”来代替。
南斯拉夫陆续分离出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马其顿、波黑、黑山和塞尔维亚,现在塞尔维亚又分裂出一个科索沃。而科索沃还有进一步分裂的可能,科索沃北部的塞族聚居区已形成了事实上的割据状态并得到了塞尔维亚当局的支持。
在20 世纪90年代,还有一批发展中国家处于内战和武装割据当中,国土也是破碎的。所谓割据现象,就是虽然还没有独立出去,主权没有分割,但治权已经分割了,政令互不相通,各收各的税。这些国家包括索马里、阿富汗、利比里亚、安哥拉、布隆迪、刚果民主共和国、塞拉利昂、波黑、苏丹等等,索马里一度全国被30多家军阀所割据。但是还好,这些国家最终都没有分裂。
下一个可能出现国土分裂的国家是格鲁吉亚,它的两个以俄罗斯族为主要居民的地区南奥塞梯、阿布哈兹事实上已处在半独立状态。
据说拉登可能躲藏在那里的巴基斯坦,它的西北边境也呈现出碎片化的局面。塔利班、基地组织依靠当地部族和巴基斯坦政府对抗,美国《时代》周刊把这个地区叫做“塔利班斯坦”,一个国中之国。
另外,现在世界上还有一些虽然不太可能成功但也很麻烦的分离主义运动,发生在西班牙、比利时、加拿大、英国、菲律宾、泰国、斯里兰卡、印尼、缅甸等等一些国家。这些国家虽然在国土上不大可能分裂,但在国家认同上出现了深刻的裂痕。
在当今世界国土分裂、国家认同分裂的原因,主要是来自国内的族群矛盾、族群冲突、分离主义运动。1992年日本有一位社会学家吉田康彦曾说:今后如果人类濒临灭绝,将主要是以下3大原因:一是环境恶化,一是核扩散,还有一个就是国内族群冲突。
当今世界不仅是一个意识形态碎片化的时代,也是一个族群分离运动流行、国家认同出现裂痕的时代。例如苏丹南部信仰基督教的黑人地区、印尼的亚齐地区、土耳其的库尔德人地区,虽然在领土上没有分裂,但在国家认同上已经有一点涣散、碎片化了。
碎片化具有广泛的含义,不仅指国土分裂,也包括其他一些表现形式,例如由于富人和穷人阶层的世袭化,这是国家社会结构上的碎片化;国家的法治和社会秩序分崩离析,中央政府失去了权威和号召力,这是国家政治结构的碎片化。
过去人们把穷到极点的国家称为“第四世界”,现在看来,比第四世界状态还可怕的,是国家在领土结构、社会结构、政治结构这3方面同时出现碎片化,20世纪 90年代的索马里、波黑都出现过这种极端情况,那里的状况可以用政治思想家霍布斯的这段话来形容──“人们孤独、贫困、污秽、残忍而短寿”。
二、国家碎片化现象的根源
国家为什么会出现碎片化、出现割据或分离现象?
首先,如果国家出现了碎片化,这往往与这个国家的“国家建构”历史有关。
现在许多分离主义运动的根源都要追溯到历史上的帝国时代、殖民地时代和独立、建国时期。帝国和殖民地的行政疆域都不是自然形成的,不是文化共同体,而是武力共同体,是通过粗暴的方式形成的——要么是粗暴地把多个族群强行捆绑在一起,要么是粗暴地把同一个族群的人们隔离在边界两端,像库尔德人,被强行分割在土耳其、伊拉克、伊朗、叙利亚。所以后来的分离主义运动主要有两种样式,一种是分离出去自成一国,一种是要与邻国的同族人民共组一国。后来殖民地独立、建国了,但也继承了殖民地时代的遗产——生硬地捆绑在一起的各个族群,从而留下了发生族群分离运动的后患。
其次,国家出现认同裂痕或分离主义运动,还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开发运动有关。现代化、市场经济带来了地方意识、族群意识的复兴。这个过程中有不少少数族群因为被掠夺、被剥削,分享不到发展红利而心生怨恨,如果本地资源比较丰富,少数族群还会产生资源主权意识,像英国北海地区发现丰富的石油资源之后,苏格兰地区的分离主义运动就高涨起来,石油成为了苏格兰民族主义的最佳燃料。
目前我们所看到的一些分离主义运动,可以看作是二战以后非殖民化运动的延续,因为分离主义者受不了大族群欺压小族群的那种“国内殖民主义”,他们认为自己的分离运动仍然是在反抗殖民主义,只不过这种殖民主义不是从欧美来的,而是在国内族群间发生的。
第三,国家出现认同裂痕或分离主义运动,还与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有关。以印尼为例,苏哈托下台后,全国许多地方出现了分离主义运动和族群冲突,有人认为这是印尼向民主化转型所导致的结果,我的看法正好相反:这种局面的根源,恰恰是苏哈托独裁体制所导致的。
一般来说,独裁可能会促进经济增长,但很难会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独裁发展论”以GDP增长率作为其合法性依据,但留下了社会涣散、国家失败的隐患。独裁统治往往只是使国家拥有团结稳定的表象,却难以创造国家真正的内在和谐,它只是暂时用一个铁丝笼子把整个国家给箍住了。强人下台后的印度尼西亚街头骚乱不断,分离主义运动峰起,说明苏哈托的那只铁丝笼子只是表面现象,它最终什么也没箍住。因为在独裁统治之下,资源分配和利益分配难以做到公平,在爪哇岛和 “外岛”、大民族与小民族、城市和乡村、权贵阶层和弱势群体之间,存在着诸多的不公平,从而孕育了严重的社会危机。这种社会可能会有一个光鲜的外壳,像一个巍峨的城堡,但内部已经粉末化、碎片化了。
所以,如果说印尼存在一定程度的碎片化现象,它的根源要追溯到苏哈托的独裁统治时期。
第四,当然,我们也不能无视以下现象,无论是在苏联还是南斯拉夫,分离主义运动确实是在民主化运动发生后开始的,这两者之间如果没有因果关系,至少也有相关关系。但这是不是说明民主化运动有过错?我们首先要来看苏联、南斯拉夫分离主义运动的性质,它们基本上是属于民族解放运动(如波罗的海3国),或民族自决运动(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所以这些新国家的诞生,很快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因此在苏东地区,民主化运动为该地区的民族解放运动、民族自决运动带来了非常积极的推动效应,那些被生硬捆绑在一起的民族和地区,行使民族自决权,走上了独立道路。而民族控制和压迫,本身就是原苏东体制的一部分,属于要清除的历史遗产。
第五,分离主义运动与国际政治斗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个独立运动,一个新独立的国家能否获得合法性,不仅当地人民要投票,国际社会其实也在投票,也就是是否给予“国家承认”。对于分离主义运动的国际支持主要来自以下4个方面:
(一)基于同一个族群、同一个文化体系的国际支持。例如印度对斯里兰卡泰米尔猛虎游击队的支持,因为印度也有很多泰米尔人。菲律宾南部穆斯林分离主义运动,得到国际伊斯兰极端势力的支持。科索沃的独立运动,得到阿尔巴尼亚的暗中支持。加拿大的魁北克分离主义运动,也有法国势力的介入,法国前总统戴高乐曾高呼“魁北克万岁”。格鲁吉亚俄罗斯族的分离主义运动,得到了俄罗斯的支持。
(二)基于某些大国的地缘政治经济利益的国际支持。
当今世界政治,主要是大国政治,由国家构成的国际社会中存在一个精英政治或上层政治。分离主义运动不可避免地受到大国政治的影响。在不少案例上,这个大国,就是指美国。美国在对待外国分离主义运动时,常常采取双重标准:例如这次美国积极支持科索沃独立,完全不顾塞尔维亚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但是摩尔多瓦境内的俄罗斯族要闹独立,美国总统就发表声明说尊重摩尔多瓦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格鲁吉亚的俄罗斯族要闹独立,美国也不支持。因此,美国说尊重民族自决权,是有选择性的,是以美国利益为出发点的。
我们还可以来看看美国对全民独立公投的态度。摩尔多瓦境内俄罗斯人聚居的德涅斯特河沿岸地区2006年举行了关于这一地区独立并在将来加入俄罗斯联邦的全民公投,公投高票通过,但美国和欧盟都不承认这个公投结果。
(三)弱小族群在争取独立时,往往得到国际社会基于人道主义的保护和介入。1991年伊拉克北部的库尔德人举行武装起义,遭到萨达姆政权的残酷镇压,联合国在当年通过了第688号决议,强烈要求伊拉克政府停止镇压。法国的《解放报》当时有一个评论说:第688号决议将开创一个危险先例,它将鼓舞许多国家内部的少数族群分离主义运动。1999年联合国的1244号决议,虽然也强调尊重南联盟的领土完整,但实际上是对科索沃分离主义运动有利的。从实际情况来看,对国内少数族群权益问题的国际人道主义干预,客观上助长了分离主义运动。
(四)现有国际体制对小国的生存有利。一般来说,新近独立的国家或正在争取独立的政治实体,从规模上来看都比较小。例如南奥塞梯人口只有19万,面积大约只有半个广州市那么大。科索沃也只比广州大一点,人口却远不如广州多。在没有联合国、没有国际维和部队、没有国际人权公约的19世纪,小国家要生存就比较困难。但现在的国际整体环境有很大的改观,有一位外国学者(Anthony H. Birch)是这样说的:国际体制变得使小国更安全了,国土大小也显得不那么重要,既然新加坡这样的小国家(它也是一个分离出去的国家)也能生存,那么其它国家分离出去的部分也能够生存。
三、民族自决权与全民公投
科索沃独立是在美国和欧盟的安排、保护下获得成功的,但在国际法上仍然缺乏足够的法理依据,也就是说,科索沃阿族有没有资格拥有国际法中的民族自决权,是有争议的。
民族自决权指的是“任何民族都有权决定出由谁来代表和统治他们”。这一理念最早可追溯到18世纪美国独立运动和法国大革命。1918 年美国总统威尔逊在他的“十四点”计划中也提出了民族自决权思想。1945 年《联合国宪章》首次规定了民族自决原则,此后联合国在1960年的《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也叫《非殖民化宣言》),1966 年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70 年的《国际法原则宣言》中都重申了民族自决权原则。
对于民族自决权,可做以下解读:
第一,民族自决权是有条件的,有一个“但书”。
《非殖民化宣言》在规定“所有的人民都有自决权”之后,又规定“任何旨在部分地、全面地分裂一个国家的团结和破坏其领土完整的企图都是与联合国宪章的目的和原则相违背的”。另外,按照国际法的有关规定,民族自决权中的“公民投票自决”,只适用于殖民地、托管地、非自治领地,以及原本就是独立的民族和国家。
民族自决权反对的是不合理的民族压迫,而不是得到国民和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某个国家的主权。民族自决权并不意味着可以无原则地鼓励去分裂主权国家,因为国际法是国家集体意志的表达,没有哪个国家会愚蠢到参与制定一个国际公约来鼓励本国的分离主义运动。
第二,民族自决权是历史产物,是为解决特定的时代任务而凝聚起来的国际社会共识。
1918 年威尔逊提出民族自决权,是针对当时空前惨烈的民族压迫而言的,具有特定的时代背景,而一战前后,也正是民族独立运动的第一次高峰(第二次高峰出现在二战之后,第三次高峰出现在冷战后)。二战之后,殖民地人民争取解放和独立成为重大的时代任务,因此联合国把民族自决权赋予殖民地人民。而目前世界各国的领土疆界基本固定,时代任务转向了和平与发展,得到国际社会广泛支持的分离主义运动并不多。
第三,民族自决运动和列强争霸的权力斗争经常联系在一起。
无论是19世纪还是20世纪,民族自决权常常被强国当作瓦解对手权力范围的工具。希特勒在捷克做过这样的事,日本占领东南亚的欧美殖民地后也曾强调日本人是来帮助当地的民族解放运动的。东南亚人民本来还以为日本人是来帮助他们赶走西方殖民者,但很快发现日本也是要在东南亚建立殖民统治,有一些一度欢迎过日本人、协助过日本人的东南亚本土精英后来在解释自己的这段经历时也说自己那时候实在是“很傻、很天真”。现在,巴尔干、高加索地区的分离主义运动的背后,也有美、俄新的小规模冷战的影子。因此,民族自决权的历史有很大的进步意义,但它也并不单纯。而西方大国对于民族自决权、民族分离主义运动的态度往往是有选择性的,一般来说,会与其地缘政治经济利益挂钩。
第四,国际法对民族自决权和国家主权这对矛盾的原则都做了规定,在实践当中也确实存在有模糊操作的空间,需要国际社会今后继续协商以形成共识。例如,什么叫被压迫民族,有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国际社会应当以何种程度、何种方式介入某个民族自决运动?另外,关于独立的全民公决如果通过了,对于那些反对独立的人是否公平?
国家主权原则和民族自决权原则,都不是至上的,而是有边界的。主权国家则应当尊重全人类利益、遵守普世价值;而民族自决权原则也因谨慎权衡,不可滥用。
至于全民公投,它也是一个得到国际社会普遍承认但又比较复杂的问题。
全民公投可以涉及多领域、多层面的内容,在中国台湾地区,县市一级都可以搞公投。而关于独立的全民公投,是行使民族自决权最重要的表现。二战后,许多非自治领土和托管领土都举行了公民投票,来决定是否独立或加入某个国家。1999年东帝汶关于独立的全民公决,公决结果得到了国际社会和印尼的认可。黑山共和国从塞黑独立,也是通过公投。科索沃的独立进程也可追溯到1991年该地区关于独立的全民公投。加拿大魁北克地区有过两次独立公投,但都失败了,也就没话可说。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独立公投引发了战争。南斯拉夫解体后分离出来的波黑,国内主要有3个族群:塞尔维亚族、克罗地亚族和穆斯林,克族和穆斯林主波黑独立,塞族则反对波黑独立。1992 年穆、克两族举行关于独立的公投,塞族不同意,并且宣布塞族控制区从波黑独立,波黑内战由此爆发。
冷战后新一轮的民族独立运动中,使用全民公投的案例非常多,几乎成了国际惯例。在决定国内和地方事务时,有些国家也经常采取全民公投。这些现象值得我们认真研究。
四、民族主义:以河为界的正义观
在前面的内容中,民族(nation)和族群(ethnic group)两个概念被交替使用。
一般来说,民族这个概念属于政治范畴,涉及到自治、独立、建国等政治事务,它也可以指一国的全民共同体(也叫国族,如中华民族)。
族群这个概念属于文化—社会范畴,是指在一个较大的文化和社会体系中具有自身文化特质的一种群体,他们在宗教、语言、习俗等方面有着共同的特征,并拥有共同的人种、历史、地理起源。当族群有了关于自治、独立、建国想法的时候,我们可以说他们就拥有了族群的民族主义(ethnic nationalism)。
对民族主义这个概念可做以下解读:
第一,民族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国家的疆域应当和民族的疆域相一致,简要地说就是一族一国。
第二,民族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是靠他者来界定自己,通过差异来获得认同。梁启超曾说:“何谓民族意识?谓对他而自觉为我”。民族主义的高涨往往不是因内部原因而起,而是由于一个外部的恶敌。这个恶敌当然也可以是建构和想象出来的。2007年12月安东尼·吉登斯在广州演讲时曾说:英法两国之间曾长期不和,英国的国家认同就是在历史上长期反对法国的过程中塑造出来的。
第三,民族、民族主义意识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被后天灌输和建构的。民族国家的建构过程,往往是重述、误读、乃至杜撰、夸大本民族历史的过程,在许多国家都可以找到这样的例子。
第四,民族主义是一个特别有效的社会动员工具,以实现某个特定目标。民族主义的言说涉及情感、神话、共同祖先、共同文化,使本族群成员具有身处共同体的感觉。米洛舍维奇就是一个民族主义的动员高手,他把塞尔维亚人的民族主义情绪鼓动起来支持他在科索沃的强硬政策,其结果是把科索沃阿族人已有的民族主义情绪刺激得更加高涨。
第五,民族主义在近现代历史上曾扮演过积极的角色,但也具有很严重的消极面,例如它的“以河为界的正义观”和对个体自由思想权的剥夺。民族主义往往强调和利用先天的一种安排把人类断然割裂,而排除了人们后天的自由选择。
法国思想家帕斯卡尔在《思想录》一书中曾描写了这样一段对话:
──你为什么杀我?
──什么?你难道不是住在河的对岸吗?假如你住在河的这一边,我当然就成了凶手,杀死你就是非正义的了。但因为你住在对岸,我于是就成了英雄,杀死你是正义的。
帕斯卡尔说:这以河为界的奇怪的正义!
正义怎么能以河为界、以血缘和族群为界?可是在现实中,常常如此。
在科索沃北部城市米特罗维察,有一条伊巴尔河把城市分为南北两个区,南区住的主要是阿族,北区住的主要是塞族。这两个族群之间常常爆发流血冲突。杀死对方人数最多的人往往被本族群视为“民族英雄”。2004年3月,3名阿族儿童在伊巴尔河溺水身亡,但他们随即被说成是在躲避塞族人袭击时掉入河中丧命。这一事件引起阿族居民极大愤慨,并导致大规模流血冲突。在这种以河为界的正义观之下,法律不存在了,严格的调查取证也不需要了,宗派式械斗成为解决问题的方式。
民族主义往往制造出简单的我和他者的二元对立,把理性、宽容拒之门外。民族主义作为一种排他性的身份认同,在中国有些网友那里,已经发展到种族主义的地步。
顺便提一下,请大家关注米特罗维察这个地方。它有许多美国大片里的元素,今后也许会有以那里为背景的大片出来:一条河流分割了一座城市,河流两岸分别住着两个敌对的族群,大片里或许会有现代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当然更可能会有美欧大兵在那里如何拯救受苦受难的人。现在的法国外交部长库希内,他也是无国界医生组织的创始人之一,他这个人有很多政治行为艺术,2000年他在担任联合国驻科索沃特派团负责人时,曾站在米特罗维察的伊巴尔河大桥上挥动橄榄枝,呼吁两岸的阿族人和塞族人选择和解而不是仇恨。米特罗维察是目前科索沃族群矛盾高度集中的地方,也是当今世界政治的一个经典舞台,联合国、欧盟和所有够级别的大国都参与了那里的维和行动。
五、国家碎片化现象的治理之道
首先,制度是多元族群国家最牢固的纽带。对于多元族群国家来说,应当基于共同的基本价值、基于一个协商、宽容的政治制度,来努力建立一个公民国家。在这个过程中,多元文化主义是一条重要的指导原则,尽管它仍有不断改进的必要。
多元文化主义意味着不同文化之间相互承认、相互学习、相互尊重,并且给予不同族群以同样的在经济、政治、文化方面的发展机会。
多元文化主义也意味着维持文化基因的多样性。文化基因多样性是一种社会资源,维护它和维护生物基因多样性的目的是一样的,就是要促进群体的优化,防止群体的退化。
实行多元文化主义的国家,基本上都缓解或避免了分离主义现象。
其次,建构不同族群公民间的公共生活共同体。
怎样生活,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最重要的问题。不同族群之间,可以建构共同的公共生活空间,建立跨族群的非政府组织和社会运动联盟以及政党。例如在印尼,有些华人就联合原住民组建多族群的政党,来参选立法机构。联系到我们中国,现在农村有一些农民维权活动,是利用同宗同族来作为动员力量,这种认同有比较大的消极面,可能会加剧农村的宗族冲突。合理的发展方向应是跨宗族、跨村落、跨地域的农民协会,建立农民的公共生活共同体。这个道理用在处理族群关系上也是成立的,如果你的维权组织只是绝对地以族群划界,就有可能加剧本来已经存在的族群矛盾。
第三,建构跨族群的认同。过去共产党向老百姓做宣传工作时曾说:天下农民是一家,无论你是汉族农民、彝族农民还是藏族农民,都受地主老财的欺压,所以是一家人。这就是在建立超族群的认同。当代社会,大量的跨族群认同是普遍的现实,如政治理念上的、生活价值观上的、职业的、具体利益上的,乃至兴趣爱好上的,这些认同不仅跨族群,而且跨国界。一般来说,各种跨族群的认同有助于缓解族群之间的隔阂和冲突。在一个具体的人的日常生活中,可以存在多种认同,对族群的认同,未必是他时时关心的认同——有谁会在每天早晨一起来就念叨自己是“龙的传人”?现在人们的认同对象越来越广泛,大一统的认同局面,不要去期望,这是愚蠢的。
第四,实行族群自治。在多元族群国家的组织形式上,曾经有过苏联式的族群联邦制,这为苏联解体埋下了伏笔。而主权国家之内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也是一种既有刚性又有弹性的办法。所谓刚性,就是要保证主权国家的必要的稳定性。国家机器、主权都是一种“必要的恶”。所谓弹性,就是有从低度自治到高度自治的多种选择。
六、一些余论(包括与听众的若干互动内容)
* 在全球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今天,我们应当注意到科索沃、米特罗维察、南奥塞梯、“塔利班斯坦”这样的地名,他们代表着与全球一体化相反的一种潮流:分散化、碎片化。
* 未来世界有可能出现这样权力分散的局面:中央政府权威下降和非必要化,地方自治运动盛行。所以,分散化、碎片化、去中心化,也可能是未来人类社会组织形式的发展方向。印度的圣雄甘地也曾设想过他理想中的世界:在广袤的大地上,散落着一个个自治的乡村共和国。中国先秦思想家老子也曾这样设想他的理想世界: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他认为这种小国寡民形态最安逸、国民幸福总值最高。也有人这样设想一个后现代的社会:人们的认同是越界的、游动的、离散的。所以,我们对人类自我组织形式的碎片化现象,可以从不同的维度去理解,而不是一味地否定、排斥。
* 科索沃和塞尔维亚的关系今后究竟会有怎样的前景?目前科索沃从塞尔维亚分离出去,两者之间有了边界。但是这两个国家都迫切希望加入欧盟,而欧盟是要开放边界的,它最终将成为一个超国家共同体,未来科索沃和塞尔维亚将取消边界而共同生活在欧盟这个大屋顶之下。欧盟的建构,是对过去欧洲民族解放运动的一种逆向发展。这种合了又分,分了又合的情况,有一些耐人寻味之处。这也可以让我们在对待“分”这种现象时,有一种更从容、更历史辩证的态度。
* 中国历史上曾出现王朝碎片化的现象,如三国、南北朝、五代十国。在一个王朝的政治威信崩溃和结束的时候,给无论是本地区还是外族的势力都留下了竞争的空间,我们可以把这些碎片化时期看作是一个“竞选”的过程,经过一个阶段在实力、政纲、执政质量方面的比拼与分化、组合,一个有威望的大一统中央政府又开始建立,开始新一轮的历史循环。《三国演义》的故事也可以看作是一场激烈、持久的“选战”,当然,最酷、最有抱负的诸葛亮最后还是竞选失败了。
* 中国在20世纪也曾出现过碎片化症状。例如在辛亥革命之后的长期割据、不统一、军阀混战;例如在派系林立和地方武斗达到高峰的“文革”初期。考察国家碎片化现象,对于中国来说也有现实意义。作为长期以来公民社会发育不良、经济发展不平衡、政治权力比较集中、民族成分比较多元的发展中国家,如何在社会转型阶段避免沦为病弱国家、避免“失败”、避免国家认同出现裂痕、避免南斯拉夫化现象,是一个与悲悯、责任相关的现实课题。对于未来中国如何在维护政治多元化的同时又能避免族群议题成为撕裂社会的重要因素,我们要未雨绸缪。
人类社会的经验表明,一个国家如果能达到这种状态:既有个人意志自由又有广泛的在基础价值方面的共识,有充分的多元利益表达又有良好的利益协调机制,各个族群形成了一个多元、平等的生活共同体,那么在这个国家之内,还会有哪一个地方、哪一个族群愿意分离出去?在这种状态下,族群议题将只是一个文化领域内的问题,而不会成为一个政治问题。
* 关于中国人精神世界碎片化问题。比精神碎片化更可怕的是精神空洞化,什么都不信了。如果只是碎片化,还可以你抓住一片、我抓住一片,但现在中国人精神世界的危机是空洞化,没有你能够稳定地体验它、抓住它的东西。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又是乐观的,在精神真空之后,中国人的精神认同、精神世界会朝着一个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先是什么东西都没有,然后天下的东西都进来,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独大,但好的东西经过淘洗会存留下来,大家可以自由选择自己喜欢的精神—文化寄托。这样一种状态是值得中国人去努力追求的——自由地选择和体验多元的精神世界、多元的文化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