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上乞丐也来了还用繁体字,台湾的还是香港的?我介绍他来德国看看。他用ALIPAY的支付宝。到这边来得paypal吧?
还用的be玉米,看来是穷。
后来发现这东西在中国属于违法行为。哈哈。
“请您施舍一元钱,让我先富起来吧!”11月8日,网民刘峰在网上发出这样的呼唤,并创办了全国首家乞讨网站,随即在全国掀起旋风。
在刘峰的乞讨网上,首页放了三张照片。第一张照片是一拿着烂碗的老叫花子,伸手向路人乞讨;第二张照片是一个跪在路边的小孩,摆张盘子等待路人施舍;第三张照片是一个残疾人,靠一张木板和滑轮沿街乞讨。照片下方,有一首刘峰改编的打油诗:“猪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房价飙啊飙,我无避风屋”。此外还有一句话:“秋去冬来,外面风大天冷,纯为开辟一温暖行乞,非行骗新市场,迫切欢迎捐献爱心。”
难道刘峰没有家?没有遮风避雨的地方吗?
“我不是乞丐,我是老总”
记者得到一张刘峰和朋友吃饭的照片,照片上他长得很帅气,脸型棱角分明,干净而精神,餐桌上摆了很多饭菜,看上去非常丰盛。
和刘峰谈话,他始终保持着不快不慢的语速,说着非常标准的“普通话”。种种信息表明:他是有教养的人,而不是脏兮兮的乞丐。
刘峰告诉记者:“大约1年前,我来到北京,注册成立了1家IT公司,做了一些业务。创办乞讨网站之后,由于社会高度关注,乞讨网的名声远远盖过了公司名声。”
“我有自己的员工,有固定的办公室,但这些我都不能向你们透露。”刘峰说,他在北京租了一套房子居住。每天早上,他和其他白领一样,踏着铃声匆匆起床,挤着公交车去上班。如果时间太紧,就坐出租车。
不会用讨来的一分钱
向刘峰的网站捐钱的网友,有的叫“红豆叔叔、暴发户、邓鸭、天才猪”,还有的人叫“衣生衣世、阿嫩”。其中,红豆叔叔是第一个向该网站捐款的“善人”,捐了10元钱,他来自重庆。红豆叔叔昨天接受采访说,自己是刘峰的朋友,支持创办乞讨网的想法,希望他的乞讨网生意越来越好。
到昨天为止,该网站上标明已收到善款124元,实际到账的只有80多元。刘峰说:“我自己绝不会花这些钱,一分钱也不会。就连该网站的域名费,也不会用募集到的善款支付。如果有机会,有需要捐赠的,就会捐出去,现在只能先放起来。”
当记者问他碰到有人乞讨是否会施舍时,刘峰回答:以前通过组织,我对灾区、贫困山区捐过款,不过对天桥上那些乞讨拉二胡的,没有施舍过。
只是为了“好玩”
刘峰对记者说,到目前为止,他的家人不知道他创办了这么一个网站,因为“没必要告诉他们”。自己以公司老总的身份创办该网站,只是为了“好玩”。
为了增加“好玩”的程度,刘峰给乞讨赋予了幽默色彩。他只接受3类施舍,第一类施舍0.5元人民币,命名为小额型;第二类施舍1元人民币,命名为大额型;第三张施舍10元人民币,命名为大款型。
对于别人对他创办乞讨网站的动机的疑惑,刘峰自己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没什么看不惯看得惯的,存在就是合理。
据介绍,乞讨网站已到信息产业部备案,有关部门已默认了该网的合法性。刘峰说:对网站的未来,没想过将来做什么。就是把网站当个事情来做,没有把它当成事业。说不定哪天没兴趣就关了呢。有一天,当他老了,回忆创办该网站的经历,不会后悔,做点事情总比无所事事或者成天打游戏好。
南京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季阳律师:从单纯性的行为来看,“网络乞丐”的行为已经具备了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这些“乞丐”通过自己外在的表现形式,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通过各种行为,使对方进入认识错误或持续陷于认识错误,自动地向行为人处分财产。数额较大达到量刑点的,即可定为诈骗罪。但在现实生活中还是要具体分析的,如果“乞丐”将自己的真实情况公布,而资助人在知情情况下提供钱物,或者在明知对方有可能欺骗自己的情况下,依然使行为人取得财产,这就不构成以上定罪要件,诈骗也就无从谈起。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专家储兆瑞教授:随着科学的发展,网络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但一些人正是利用这虚拟的世界好逸恶劳起来,“网络乞丐”的出现可能助长了某些人的懒惰毛病。并非所有的助人行为都值得提倡。对待这些职业“网络乞丐”,切勿行错善,滋生出新的“乞讨区”来。(南京日报)
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赵海涛律师:“街头乞丐”有随时被送进收容所的担心,但网络乞丐却可以“高枕无忧”坐在家里数钱。”目前法律无法跟上网络的快速变化,滞后的法律条款很难对虚拟的网络加以约束。相关立法部门应将网络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更加细化,针对性更强,这样才能使网络的发展走上规范的轨道。 (现代快报)
辽宁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研究员张思宁:我们在生活中看到的乞丐,不排除他们的身世也有可能是编造出来的,但是至少我们会通过直观印象加以判断,确定哪些人是真正的需要帮助,把善行施舍给最为需要的人,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爱心被骗的可能。设想一下,如果是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上街乞讨,相信不会有多少人会给予他施舍的,还很可能招来人们的唾弃。而虚拟的网络世界情况就大不相同,完全依靠求乞者自己的述说,那些“网络乞丐”的真实的成分大打折扣。那么施舍者往往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骗了爱心。另外,一个能熟练掌握网络这种高科技的人,没理由不具有基本的生存能力。而且,“网络乞讨者”居然连那种撇掉尊严的抛头露面都省了,只躲在电脑屏幕前鼠标一点就要钱,这样的行乞方式也太过取巧。(辽沈晚报)
辽宁开宇律师事务所张志毅律师:若某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故意欺骗他人的财物达到一定数目,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影响,这就构成了诈骗罪。但是,目前“网络乞丐”通过网络行乞到多少钱财,是很难取证的。人们无法知道他们到底骗了多少钱,所以也很难认定他们是否触犯了刑法。但不管怎样,“网络乞丐”是一种对人们爱心的一种亵渎,是要受到道德谴责的。 (辽沈晚报)
沈阳市公安局网监处的一位网络警察:这种虚构事实、编造谎言欺骗网民的行为就是典型的网络诈骗案例,要依法进行查处和打击。网络安全的保护,单靠公安部门“网络警察”的打击和防范还不够,彻底解决网络安全问题,一是要教育网民,增强守法自觉性,掌握防范计算机犯罪的技术;二是要立法,针对网络违法的处罚条例还不完善,应当及时制订更具有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的法律,才能为治理计算机网络犯罪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 (辽沈晚报)
20来岁的纽约单身女人卡琳是一位电视节目自由制作人,她现在希望有人帮她偿还2万美元的购物债款。
她没有提及任何回报,但想帮她一把的人不计其数。
卡琳说,自6月下旬开设网站以来,访问者已超过20万人次,钱也开始源源流入。当然,她也收到了一些很令人不快的邮件。
卡琳因为痴迷于设计师量身定做的时装,致使信用卡上的债务高达20221美元,后来她就设了这个网站。她发誓说,卡琳是她的真名,但不肯将姓氏示人。
主网开门见山地注明:“我叫卡琳,非常诚实,现在向你求助。”
她要求所有访问该网站者掏出1—2美元,5美元更好,帮她还清那笔债。
第一周她收到5美元,第三周收到455美元,到7月28日为止的那一周,竟收到了281350美元。
表面看来,这个主意令人费解—— 一个十分健康,受过高等教育、非常好找工作的年轻妇女竟然会因为自己的名牌时装癖失控而沦落到“网上行乞”的地步。
有人指责她不负责任,想不劳而获。她在拉受电话采访时为她的网站及她本人作了辩解。
她说:“我不是一个懒人,从不偷懒。”她说,她花费很多时间制作的不定期电视节目报酬很少。她还花很多时间更新并改进她的网站。
她说:“那并不只是一个说‘嗨,给我一点钱’的网站。这个网站有大量的网页,有许多十分有趣的内容。而且,我已收到回应。有人给我发来邮件说:‘我浏览了你的网站,它让我足足笑了5分钟,在我看来,这几个美元花得值。请收钱。’”
但并非所有的邮件都支持她。事实上在她收到的2000多份邮件中,大约有50%说她“卑鄙”。
她说:“起初我觉得有点像搞笑,但后来我收到了一些真的很吓人的邮件,例如:‘我能在72小时之内找到你,想不想知道处在我枪口下的滋味?’”
捐给她的网站的钱都通过一个网上支付服务机构,或是寄到一个邮政信箱。
有些邮件还给她提供就业机会,还有一些对她的写作风格大加赞赏。
卡琳说:“我甚至还同一些人谈到写一本书的可能性。”
她又说:“如果真能出书,我发誓,我的第一笔20万美元将捐给慈善机构。”
《参考消息》200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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