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房产交易税方面随着房价高涨有不少异动,有的是额度放宽,有的是条例修改,以下简单说明,对即将买卖房屋的人在资金准备或有一些助益。
交易税(Property Transfer Tax):这是买家需付的,税额是房价头20万元的1%加上其余的2%。例如购买一间50万的房屋,则需缴交易税8000元。如果是全球首次购屋的人房价低于47万5000元则可豁免缴纳交易税,但需符合下列条件:
‧拥有加国公民或居民身分并于卑诗省居住满一年。
‧购买的房屋仅限用于自住,并至少住满一年。
‧土地面积须小于1.24英亩(5018.032 m2)。
H.S.T. / G.S.T.:2010年7月实施买新屋需缴纳H.S.T.(房价12%的税额),引起民众强烈反弹,政府已取销,并从2013年4月1日起恢复旧制G.S.T.,购买新屋需缴纳5%的税额。如果购买的预售屋在2013年4月1日前已开工,并已完成超过总工程进度的1%以上者,则一律缴交2%的H.S.T.和5%的G.S.T.,若购买尚未开工或在2013年4月1日以前未完工超过10%者,则只需要缴5%的G.S.T.。如果购买的房价低于35万元,并自住者有36%的G.S.T.宽减额。
物业税(Property Tax):大温地区只有温哥华市分2月和7月两次缴,其余城市都是每年7月初缴。物业税的税率是浮动,依据全市的年度预算除以全市所有物业估价总值得出的。如果是加国公民或是居民,自住性质,房屋的政府估价低于110万元,则有570元的宽减额,或屋主超过65岁则有845元的宽减额。若政府估价高于110万元,则政府估价每增加1000元,减少5元的宽减额。
公共支出税务(Utility Bill):每年4月初缴交,但温哥华市放在物业税内,不另收费;收费标准是按卫浴间数多寡而定。列治文及素里为鼓励市民安装水表,已安装水表者改依使用量付费。
所得税:卖家如果是自住物业售出的利得无需缴税,但如果是投资出租等需将利得的5%列入当年所得计算。如果是非税物居民或是外国人需缴交约25%的利得税,须请会计师做清税手续方能取得全额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