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一个瞬间:关于约翰·伯格的阅读笔记
文/李伟长原刊于《上海文化》2019年3月号

英国人约翰·伯格有多重身份,先是一个画家,不算很成功。继而是艺术批评家,这个身份倒让他闻名遐迩。画而不优则评,也是一种成功之道。他还写小说,不仅仅为了自娱自乐,小说《G》就获得了布克奖。基于该奖项向来的认真劲儿,说明小说质量肯定不坏。此外,伯格还被视为一个公共知识分子,他长年住在法国乡下,操心着城里的事。

1.

一张照片,在记录所见的同时,却总是天性使然地指涉着所未见的事物。它孤立、保存和呈现一个从连续体中拿来的瞬间。

——约翰·伯格《理解一张照片》

“观看”是伯格理论的关键词,理解一张照片或者一幅画,都始于一种有所不同的观看方法。为了致敬约翰·伯格的《理解一张照片》(Understanding a Photograph),我鹦鹉学舌,写过一篇《理解一张自拍》,刊于《上海文化》2019年第1期,顺着伯格的言论往前走了一步。摄影改变了我们观看世界的方法,自拍改变了我们观看自己的方式。从最初的摄影到今日的自拍,形式上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在本雅明、桑塔格、约翰·伯格和法国人于贝尔·达弥施关于摄影的系列论述中,有一个基本前提,拍摄一旦完成,洗印出来的图片都是固定的,无论是拍摄者还是观看者都难以在上面动手脚。自拍改变了这一点,它取消了传统底片的约束性,借助工具对成像进行改造,比如修图。最终的成像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原始图像,二是对图像的改动。自拍不仅改变了故事的讲述方式,还改变了故事本身。

形式的变化是否会影响摄影的意义?约翰·伯格在1968年就有一个观点:“一张照片真正的内容是不可见的,它可用戏剧来推演,在这里意义要用时间来解释,而非形式。”在伯格看来,只有摄影被看作对绘画的模仿时,才意味着有谈论摄影构图的必要性,否则就错失了理解一张照片的钥匙。摄影是对绘画的模仿么?当然不是,因此谈论照片的构图便成了缘木求鱼,无助于真的理解一张照片。问题随之而来,究竟是什么给照片以摄影的意义?伯格的答案是时间,通过时间来解释。他有一个基本观点,“照片捕捉流动的时间,被拍下来的事件成为曾经的存在,”照片是一个被固定住的瞬间,这个瞬间来自连续性的时间,“如果这事件是一个公共事件,那么连续性就是历史;如果它是私人的,那么连续性就是一个生命故事。”意义不产生于某一瞬间,意义只能在某些相互连接的存在被发现。理解一张照片,不仅要看见这一瞬间,还要有能力从中阅读出这一瞬间所藏身的连续性的时间。

当一个摄影师拍下一张图,我们相信他脑子里想过,“我已作出决定,我之所见是值得被记录下来的。”那被记录的一瞬间,以及这一瞬间没能呈现的,都应该成为我们观看一张照片所谨记的。无论我们借助一张画进入历史,还是借助一张私人照片进入生命故事,我们将面对面的是连续性时间的一部分。Understanding译成理解,就是要理解这连续性,尤其是那些未被呈现的时间。未知的就是未知的,即便是同属于某一连续的时间,依然不等于可以被视为理所当然。理解就是看见这一瞬间,并就未能看见的其余时间保持必要的敬畏。这一观念使得我在面对其他文本时,开始变得谨慎,这一瞬间的捕捉与英国评论家V.S.普里切特关于短篇小说的一则定义——Something glimpsed from the corner of the eye,in passing.(眼角顺带一瞥)——有着某种相通的指向,摄影家和小说家所做的,就是努力照亮这一瞬间(这一瞥),观看者和读者能做的,首先就是有能力看见被照亮的部分,继而将那些孤立的瞬间,恢复成连续性的时间,并最终赋予它确定的历史意义。这是写作大于摄影甚至绘画的地方,而不是被影像驱赶、策反、引诱而变得面目全非、自怨自艾。

摄影复制时间的一瞬间,“故事、诗歌、音乐属于时间,而且在时间之中表演。”那绘画就是以“永恒的语言述说瞬间的力量”完成了“穿越时间”。永恒是什么?到19世纪,人类的宇宙论将时间想象成被永恒围绕,“永恒构成一个庇护和祈求的王国。它是祈祷之所向。它是亡人的归宿。通过仪式、故事和伦理,它亲密而又无形地与时间的现时世界相联系。”伯格提到,19世纪后,达尔文主义的时间观越来越占据统治地位,时间的“一瞬间”越来越短暂,印象主义要表现一个小时,表现主义强调一个主观感觉的瞬间,未来主义要废除静止和永恒。瞬间成了时间的唯一范式,实用主义和消费主义将时间庸俗化,波普艺术将瞬间变成所写、即时。如果不认可瞬间和永恒的共存,绘画艺术将碌碌无为。文学也是一样,在莫迪亚诺将时间变成众多的碎片化之后,如何处理瞬间变得越来越艰难。“瞬间”是现状,也是尴尬的问题。在认识永恒和漫长的时间方面,要么废除时间,要么延着现有的时间观继续下去。文学和艺术都是感受时间、处理时间和想象时间的艺术。

文学和艺术的相通之处,在于当一个作家、摄影师或者画家,在成功地捕捉到了这一瞬间时,必须意识到在他的所见之外还存在未见的事物,它们同样需要被整体地加以考虑,即便没有上台露脸的机会,也不能被随意对待。当年先锋小说讲究“怎么讲”一个故事时,基于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设定,就是依然有一个故事,且这个故事是完整的,是连续性的,它的完整不取决于讲述的方法,而是无论怎么讲都无损于故事本身的自足性。

一张照片、一幅画指向一瞬间;一瞬间指向一段连续性的时间;这段时间又指向未知的事物,这未知的最终会指向观看者,指向观看之道,最终指向某类永恒之物。别轻易嘲笑和解构这类事物,正如伯格提醒的,“讽刺只有道德准则还存在时才是可能的,而如今这些道德准则已经消耗殆尽。”那我们所迎来的将是彻底的虚无,连那一瞬间都变得无意义。

约翰·伯格《理解一张照片》

2.

观看先于言语。儿童先看观看,后辨认,再说话。但是,观看先于言语,还有另一层意思。正是观看确立了我们在周围世界的地位;我们用语言解释这个世界,可是语言并不能抹杀我们处于该世界包围之中这一事实。

——约翰·伯格《观看之道》

看和看见不同。

看是一种本能,抬眼及目,走马观花,一睁眼都在看,人不在其中。

看见是一种能力,见微知小,能见一瞬间的热闹,亦能于热闹处感受寂寞。“雨中山果落,灯下草虫鸣。”落、鸣二字,有动作有声音,可见诗后有人有意境。“看见一朵白花,仰着脸落入花园。”妙在那仰着脸的样子。包法利夫人的眼睛是可以变色的,“眼珠在阴影中是黑色的,在阳光下却变成了深蓝,仿佛具有一层层深浅不同的颜色,越靠里越浓。”安娜·卡列尼娜的眼里有难以被抑制的光。这归于写作者有能力“看见”。

约翰·伯格追问为什么能看见?“观看确认了我们在周围世界的地位”,观看者和观看对象有情感的联系,实则也就是观看之道了。

这是约翰·伯格关于观看的基础论断。观看、阅读以及被视为裁判的评论行为,都意味着观看者“在审度物我之间的关系”。简言之,观看和被观看本应该是一组平等的关系,只是在现实的观看行为中,这种关系常常表现得并不平等。观看者会不自觉地带上某种价值判断,甚至被要求带上某种视觉,去“审视”、“审查”、“审看”、“审阅”、“审读”被观看者,继而在叙述观看结果时,继续将此等观念带入进去。观看者的傲慢、自负和冷漠,以及与之相反的放低、虚情、同情,都不可避免地在观看中流露出来。被观看者没有机会进行自我辩护,甚至都不会知晓被观看、被书写了。所谓代言是一种未经同意的单方面行动。

生活中我们的眼睛总是在忙碌,东张西望,浮光掠影,偶尔的细看也是在大量观察对象的纹理,将看到的与自我主动进行隔离,忽略观看者和观看对象处于同一世界之中,从而强调各种观看方法。如果在观看之后,能意识到别人也能观看我们,这就是视觉的交互性,完成从“你如何看事物”到“他如何看事物的”。伯格所言在中国诗词中倒有印证,辛弃疾的“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亦如是”,就可以理解为诗人与青山的相互观看。诗人卞之琳的《断章》四句,“你站在桥上看风景 / 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 / 你装饰了别人的梦。”也不妨理解为诗中存在着视觉的交互性。当观看者和观看对象互为景观时,可能取消了观看行为隐含的不平等性,但也可能加强观看双方的敌意。

视觉交互对话的出现,一个必不可少的前提,就是观看者和观看对象身处同一个世界。否则当一个目的清晰的观看者,发出刻薄的批评声音时,或者当一个书写者任性地虚构甚至编造匪夷所思的“胜利”和“苦难”时,他们会不由自主地将自己从群体中摘出去,孤立为上帝般的存在,俯瞰人间疾苦,俯视魑魅魍魉,意识不到自己身在其中。唯有意识到自己是这世界的一部分,观看才能避免成为旁观和猎奇。平等地去看世间万物才会实现,从而变得更有感情地去理解所看到的。最高阶的感情就是爱,爱身边或艰难或愉悦的生活,爱这破败或污浊的存在,爱那喧哗或寂静的众声。在语言所解释、所照明的世界里,爱而理解的观看才会变得更有价值,才可能看到福斯特意义上的“价值生活”,而不止“时间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讲,所谓的底层文学只会让人感受到廉价的苦难,那些看似野心勃勃的现实题材创作只会让人看到写作者的野心。当歇斯底里的现实主义、悲苦现实主义和无趣现实主义层出不穷时,哪里还谈得上真正富有对话性、视觉交互式的观看?约翰·伯格强调,观看确立了我们在世界中的地位,这句话还意味着不同的观看确立的地位就有高低之分。

正是因为地位的高低不同,约翰·伯格所强调的“所有影像(image)都是人为的”,就变得更有针对性。作为观看的一种结果,影像是人为的,那文学、绘画同样也是人为的。我们用语言(文学语言、绘画语言、音乐语言)解释这个世界,但摄影是没有语言的,只是呈现了一个侧面(一个瞬间)。如果一个写作者声称他的文字像摄影一样真实地呈现了这个世界,那是自认狭窄。研究影像就是探索影像制作者的观看方法,即“他如何看事物的”。创作者的观看之道,与读者的观看之道,是两类殊途同归的表述。

观看一张画,阅读一部小说,听一首曲子,首先感受的是作品自身呈现出的图景。其次让人好奇的便是创作者观看世界的方法。用小说做例子,当我们直接进入小说家的观看之道时,就意味着获得了和小说家相同的的位置,即小说家是如何看待生活的。每一个卓越的作家,都提供了一套他观看世界的方式。人们所称颂和迷恋的正是这个方法,以及由此方法得到的教益。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小说家、画家和其他艺术家都可以平等地对话,小说家和评论家也能够进行有效对话。问题也在于,作为观看者的读者能否能意识到同样的一点,即与创作者和作品处于同一个世界?在面对当下作品时,这点尤其显得必要。

重读经典则意味着置身于历史之中。用伯格的话说,倘若有人妨碍我们去观看它,或者误导我们的观看,我们就被剥夺了属于我们的历史。因为有人能从这种剥夺中获益,这种事情才会频繁发生。编造的历史、虚假的故事、作假的绘画、赝品古董,都是某个利益阶层在胡作非为。

观看是一种复杂的方法,也是一种珍贵的能力。观看能力的大小,取决于观看者的智识、经验以及平和的善念,后者常常被忽略。善念和耐心正在变得稀缺,乌合之众借由互联网的匿名隐藏表现得无法无天、随心所欲,甚至只是因为一个作品评分高就能无端地心生敌意,毫无道理地打上差评,泄愤般地彰显他的“独立”。作为报应,这出卖了他个人的观看能力,却无法对他进行任何有效的惩罚。

W.H.奥登在《耐心的回报》中说,“无论哪里有大众,哪里就会出现在理论上渴望艺术,而实际却满怀对艺术蔑视的这个矛盾心理。有渴望之心是因为艺术作品确实能够帮助人们走上自我发展的道路,如今的大众感觉他们比从前更加无助;有怨恨之心是因为艺术只能帮助那些有能力自救的人。”这种怨恨会蛮横粗暴而又轻而易举地毁掉艺术家苦心经营的作品。有能力自救的人,首先是有自省精神和平和善念的人,对未知的事物保持基本的信任,其次才是有观看能力的人。奥登本人对此不无忧虑,“艺术从不会平白无故给你一双观看之眼,进而像有些人假想的那样帮助其塑造坚强意志,公众就是不可理喻地索要这两样,并且希望用金钱和掌声买到手里。”

约翰·伯格《观看之道》

3.

传统形成了关于“伟大艺术家”的陈词滥调。伟大的艺术家一生挣扎奋斗:不论是对物质环境,对不被认同,还是对自己,都也要挣扎求存……奋斗不单是为了生活,还有挣扎于自己的语言之中。

杰作和庸品是我们讨论的两项主要范畴……每一副杰作都是持久而成功奋斗的结果,当然也不乏持久奋斗而终归失败的挣扎。一个画家如果在传统的熏陶中成长,也许从十六岁就当绘画学徒,若要表现出众,就要确实认识到自己观察事物的方法,然后使它脱离过去的习惯。他必须单枪匹马地对抗过去造就他的艺术规范……

——约翰·伯格《观看之道》

人们都由衷地期待天才和杰作,但要说更受欢迎的未必是杰作,而是庸品。因为杰作带刺,是挑战习惯的,甚至逆传统而上刺痛观看者的神经,会让同代人不适,乃至不安。庸品安全多了,不会造成这些困扰,标榜的“雅好”具有心理按摩功能,让人舒适。不是所有让人感到不适的都会是杰作,也可能是垃圾,事实上垃圾的概率更大。

在伯格看来,一个创造杰作的伟大艺术家,即便通过艺术作品的市场化获得才符合地位,也不能因此就认定他是一个过得幸福的人。伟大艺术家的一生都在挣扎,除了应对生活,还有挣扎于寻找、构建属于他一个人的艺术语言。一个有抱负的艺术家,会毫不犹豫地在这一点倾注才华和时间,忍受寻而未得的孤独,经受各种意外和挫败,即便一无所获也尤未悔。对创作者而言,作品卖出去的确必不可少,即便是文学作品,发表也是一种卖掉,由此成为观看对象。艺术被拍卖市场绑架了,衡量艺术品的可见标准成了拍卖会上的竞拍价。庸众们通过拍卖价去辨认杰作,而未必是通过观看之道。

什么是杰作?找了不同于过往经验的艺术语言的作品。约翰·伯格举了伦勃朗的两幅画作为例子,一幅是1634年他二十四岁画的,第二幅是三十年后画的。第一幅画是伦勃朗第一次婚姻期间画的,用的是传统风格,画的是与新婚妻子的欢乐时光,如今看来了无生气,伯格形容为新演员扮演旧角色,一种炫耀而已,宣扬被画者的幸运、财富和快乐,像广告一样。第二幅画里,伦勃朗已经是一个老人,画上的人物平静地看向观看者。人生快走到了头,往事如烟,没有什么可以炫耀的。伯格认为这幅画以传统反击传统,夺取了传统的语言,讲出了更有永恒意义的故事。艺术不是用来炫耀和庆祝的工具,在炫耀和宣扬的层面,所有的语言都是相似的。只有在表达更具普遍意义的命运时,艺术语言才可能与众不同。

伯格建议青年艺术家,在传统中学习和练习,继而对抗曾经造就他的艺术规范和观看习惯。伯格没有否定传统的重要性,恰恰相反,他认为传统必不可少,没有经由传统锻造的人,他的对抗能力从何而来?平庸的创作者学习传统,延用传统,没有能力打破传统,结果可想而知,就是被传统吞噬,幸运一些的成为高级一点的模仿者,不幸的则被传统抛弃,沦为艺术机械复制术的囚徒。杰出的创作者在学习传统以后,以叛徒的姿态反戈一击,“以传统反击传统”,用全部身心的能量,以最大的耐心竭尽全力地创作了与传统价值相背的观念。这便是文艺向前的新路。真正有野心的人必须独自反抗,必须使自己无法被预见,甚至接受暂时乃至生前的不被认同,以孤独个体的方式面对功名利禄。这需要自信,需要清晰的自知,需要缓慢的耐心和时间的眷顾,以及同样不可缺少的运气。

创造杰作的天才们就得像克尔凯郭尔笔下的信仰骑士一样,不盼望得到及时的回应和理解,甚至根本没有这个念头,他无暇顾及是否冒犯基本伦理,无暇计较得失,更无心预估市场回报,甚至对何时创作出杰作都缺少规划,如此他们才会花上十年、二十年,心无旁骛地干一件事。他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更清楚同行的水平,他毫不犹豫地抛弃了旧习惯,拥有了属于他个人的观看之道,他自信满满地准备创造历史,因为从传统而来的叛军对传统的势力了若指掌,他知道只要遵从内心完成创作的就将是传统未曾见过的新品,就具有非凡的历史的意义。换一句平常的话讲,老妈要发火骂人,激情无论如何都堵不住,她总是要发出来的,不是此时,就是明天。对艺术家而言,这就是魔鬼抛出的诱惑。

如此热切地像真的一样讨论天才和杰作,是不是给人天才遍地、杰作如林的幻觉?倘若不是这样,那又何苦操这份心呢!事实上,天才用不着、也轮不到我们操心,那是造物主的使命。我们需要直面的是平常人,谦虚一点说就是庸才们。平庸的写作者,平庸的艺术家,平庸的批评家,平庸的年轻人,以及试图证明自己不是庸人的傻瓜、浅薄的愤怒者和不断被蒙骗的傻白甜,连异见者都变得平庸,读者能好到哪里去?

无论是作为观看还是观看对象,我自己身在其中,也是平庸的一员。告别平庸的方式,就是要让人看出“努力”地,做个稍微精致一点的平庸者。事实一直在深入浅出地证明,在挣扎着为了生活这一点上,精致的平庸这就足够了。要是不幸地心生了不正常的念头,想挣扎于求一份自己的艺术语言,那就太危险了,要么走远点然后被庸众抛弃,要么依然享受欢呼而后骗自己,谁说人们不能理解一个天才?我见过很多无论是嘴上还是行动上都不断强调自己很重要的人,事后证明无一不是吹牛皮。在自我拔高这一点上,有些人真是天赋异禀,能将矮小的自我拔得高耸入云,能将流量点金为历史的呼声。有时候想起毛姆和奈保尔这样聪明又机巧的写作者,我也有点纠结,他们切实执行着“哪怕观念再独特,找到易被读者理解的表达方式”的自我路线,一边满足他人,一边自我满足,天使和魔鬼的双面人综合体。

天才的命名会有误判么?当然,俯拾皆是,可能大部分是误判。更现实的情况,没有天才的天赋,却有了天才的脾气。关于个人才能与传统的关系,我们可以征用艾略特的观念。在《传统与个人才能》中,他主张个人才能需要归入更有价值的传统,消灭自己的个性与牺牲自身的特点,从而获得“传统”和“影响”的接续和厚爱。伯格主张反击传统,艾略特主张归入传统,两人的看法真的南辕北辙?当然不是,他们都信任传统的系统性和整全性,同时他们也清楚,在历史评论和后世观看这方面,不存在完全绕开传统的语言。在传统中习得,紧接着反击传统,找到自己的艺术语言,最后丰富和更新最初的传统。用练习书法做比喻,临帖是没有我在的,自己写才可能有我。光临帖是没有前途的,再像也是模仿。要写得好,又不能不临帖。只有先临帖,再丢掉帖,才可能写出自己的字来。

4.

我要讲一个故事,一个农民从偏僻山村来到城市生活的故事。一个老掉牙的故事。

——约翰·伯格《讲故事的人》

1935年,瓦尔特·本雅明写下文论《讲故事的人》。1978年,约翰·伯格也“致敬”了一篇随笔《讲故事的人》。中间相隔了四十多年。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伯格以住在阿尔卑斯山下的“农民”生活,回应了本雅明笔下的讲故事者——定居的耕作者和从远方来的旅行者。

时间过去了八十多年,本雅明关于讲故事者的论述还在不断地被引述。这说明“故事”无论怎样发展和被误读,依旧或多或少地“规范”着后来的写作者。本雅明讲,现代小说产生于离群索居,传统讲故事的人在现代生活中变得不合时宜。这并没有让传统的故事就此失去了用武之地。如果换一个角度,不执迷于现代和传统的区分,艺术真有进步和落后的泾渭分明的判断?不同于王朝更迭,现代小说并不是取代了讲故事的传统,现代小说家也没有取代说书人一统江山。这也是伯格谈论传统讲故事的活力。

我喜欢约翰·伯格,因为他坚持“最为重要的仍然是能够被看到的,能从表象本身被阅读到”,他孜孜不倦地寻找现代人“观看”古典画作、“阅读”古典小说、“观看”乡村故事的“观看之道”。伯格拟定了一些基本规则,但这些规则不是万能钥匙,不同的“故事”依然需要不同的“观看之道”。伯格之所以不将“落伍”的传统方法拒之门外,因为他要面对一幅幅具体的画,一个个具体的画家,以及一段段具体而细致的生活。

伯格试图将艺术家、诗人、作家都看作讲故事的人。年轻时,伯格自己画画、写诗、写故事,一视同仁。这些艺术形式并不冲撞,反而彼此成就,伯格的绘画有文学性(故事性),他的写作有画面感。探索视觉和词语,即形象和文字之间的关系,成为伯格的工作重点,也就顺理成章了。

伯格将本雅明意义上的讲故事传统、宁静的乡村生活理解为“一幅活动的自画像:一幅群像”,人人都被描摹,人人都在描摹。“村子的自画像不是由石头造就,而是由述说、流传的词语造就;由舆论、故事、目击者的陈述、传说、评论和道听途说造就。这是一个绵延的肖像,它生生不息。”伯格关于乡村的这段话,完美地说尽了乡村生活、文学的秘密。从这个意义上讲,乡土文学、乡村叙事的“繁荣”不是写作者的功劳,而是乡村生活自身就是“活动的自画像”,农民不像城里人那样扮演角色。这不是因为农民“简单、单纯”,或者更诚实,或者不耍诡计,只是因为“一个人的为人所知与不为人所知之间的空间——给予表演的空间——过于狭小”。在熟人社会,村民知根知底,扮演不了其他人,只能做自己。城市就完全不同了,一个人的为人所知与不为人所知之间的表演空间,大到令人难以想象,整个城市就像一个剧院。

伯格在《冷漠剧院》一文中开篇就说:“我要讲一个故事,一个农民从偏僻山村来到城市生活的故事。”这个故事模型我们今天太熟悉了。伯格写下这篇文章是1975年,四十多年前的西方,自然也有农民进城的故事,就像这些年我们的文学一样,总缺少不了进城的农民和农村来的青年们。城市的公共生活是什么?伯格说是一个冷漠的剧院。当一个农民来到城市,就像是莫名地闯入了一个巨大的舞台,目瞪口呆地望着这一切。

“在公共场合,没有人能逃离剧院,每个人都被迫成为旁观者或者表演者。有些表演者表演的正是他的拒绝表演。他们扮演微不足道的‘小人物’,或者人数众多时,他们可能扮演一群‘沉默的大多数’……”

旁观者和表演者之间是冷漠。观众和演员之间是冷漠。表演者相信,表演一开始,观众就会离席。我们都可能成为一人在空荡荡的剧院里表演,是的,我们都害怕这样,却又无法停止表演。于是我们只能使用夸张的表情,包括毫无兴趣、冷淡,还有那实际上空空如也的独立,生活由此变得越来越做作幻灭。所有的外来的农民,以及好像脱去了农民样子的我们,都会觉得这超出了我们的想象,超出了我们来这里寻找幸福生活的希望。没错,的确超出了。乡村自画像一样的生活范式在这里完全不奏效。面对这样不规则流动的时间,能够用写作固定其中一个瞬间,并祈求这一个瞬间不会变成昙花一现的时尚,伯格的答案是——发展和继承自19世纪欧洲资本主义文化的时间观念,让瞬间和永恒共存。

约翰·伯格《讲故事的人》

(注释详见《上海文化》)

李伟长,1980年生,青年评论家,现任上海文艺出版社副社长,思南读书会策划人之一,中国现代文学馆特聘研究员。著有阅读随笔集《珀金斯的帽子》《年轻时遇见一些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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