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六个多星期的等待,我的艺术家签证(O-1类别签证,又称”杰出人才”签证)终于被批准了。有些心得跟大家分享一下,希望对有同样签证需求的人士有所帮助。

这篇文章适合什么类型的读者阅读?

建议:  1.  计划来美国读MFA(艺术硕士),将来可能想留在美国发展的同学

             2. 在美国读MFA或者MFA刚刚毕业,在OPT(实习)期间找工作的同学

             3.  从其他国家来美,希望通过 O-1签证在美国以艺术家身份进行工作的专业人士

             4.  英文能力比较好,可以自己准备一部分申请材料的艺术家

             5.  跟艺术专业不相关,纯粹只是想了解艺术家签证是怎么回事的读者

    至于一些国际上已经非常成功知名的艺术家,比如参加过威尼斯双年展、圣丹斯影展之类的,可以直接办理杰出人才绿卡,当然申请费用和材料要求会比O-1更高。

什么是艺术家签证?

    其实我这里说的艺术家签证,在签证类别里面是O-1,英文是Aliens with Extraordinary Ability or Achievement,意思就是拥有杰出才能或贡献的外国人。这个才能可以是科技、商业、体育、艺术等不同方面的。我办的是针对艺术的类别,而每个类别所要求的材料都有其针对性。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你去美国移民局网站上查看有关O-1签证的申请条件,或许会觉得要求比较苛刻,感觉似乎要得过奥斯卡奖之类的才能申请。而我去年毕业时,去学校的国际学生中心咨询,得到的答复也是——你应该不够格吧。但实际情况是,对杰出才能和贡献的鉴定是具有一定主观性和弹性的,而且移民局的官员对不同的艺术领域不一定有深入的了解,一般听说是不怎么了解,所以申请人可以在材料的准备上使自己看上去很杰出。这里不是指伪造材料噢,是指在真实材料的基础上进行有效的包装。

O-1跟H1-B工作签证不同的地方

    大家都知道H1-B工作签证每年有固定的申请时间,而且名额有限,可能你符合要求但是受名额限制申请无法通过。但O-1没有申请时间和名额的限定,简单来说,只要你符合杰出人才的标准,就可以拿到签证,而且一般1-2个月就可以办下来。此外, O-1的有效期一般是3年,可以允许多个雇主,也可以自由职业,甚至你完全就做自己的艺术创作,不给任何人打工,只要你有固定的赞助人,也是可以的(关于赞助人的问题, 稍后会详谈)。我们知道在艺术设计行业,特别是在美国当下的就业环境,兼职或自由职业比全职的岗位要多得多,而且很多公司规模并不大,不符合可以提供H1-B工作签证的标准,而且从实际角度来讲,很少有设计公司提早一年半年就发布招聘信息,时间上没有特别的规律,可能你6月份刚刚通过面试,那么申请工作签证肯定是来不及的。另外就是这些行业本身的流动性很大,而O-1签证可以让你较自由地往返于不同的项目之间。

如何申请O-1?

    简单来说,申请O-1需要下面几个条件:

1.   你符合“杰出人才”的标准,具体领域并不限定,大家可能觉得艺术家签证是针对Fine Art(纯艺术),其实不然,你可以是做平面设计的,或者广告摄影、舞台美术、化妆、电影后期等等这些商业艺术领域中从事创作的专业人士,都符合“艺术家”的类别。再就是你有拿得出手的作品集,而且有材料证明你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专业成就,比如得奖、展览、被媒体报道、出书、获得commission等等,你并不需要具备所有这些条件,但起码比如所有的东西加起来可以列满2页A4纸,当然稍微少一些也不要紧,可以靠别的材料,比如推荐信来弥补。

2.   找个靠谱的移民律师,这点很重要。稍后我会简单分享联系律师的经验。

3.   你需要有一个赞助人,就是我们通常说的sponsor,但其实在O-1的申请中,这个赞助人的身份是petitioner(请愿者)。艺术家签证和请愿有什么关系呢?虽然我们一般习惯说艺术家签证,但其实你所申请的是一个类似动议的文件,就是如果通过的话,美国移民局会出具一个允许你留在美国工作的Notice of Action,这其实是个文件,如果你不离开美国,是不需要在护照上加一个签证的,当然如果你离开再回来,就要申请一个入境签证。所以呢,你的赞助人其实是帮你申请这个文件的请愿者,这个人可以是你的雇主,但也不必是你的雇主。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如果你的雇主是你的赞助人,那么如果有一天你们的雇佣关系结束了,他/她可能不会愿意继续当你的赞助人,那么这个时候你的O-1就会失效,需要重新申请。但是如果你的雇主不是你的赞助人,那么无论你更换雇主还是同时多个雇主都是可以的。从法律上来说,你的赞助人应该是你的雇主或者经纪人(agent),但是呢,这个经纪人并不一定要是一个职业经纪人,就是说他/她也可以是你的一个美国公民朋友,但是他所在的领域最好是跟你相关,名义上他成为你的经纪人这件事是说得通的。

那么下面具体来说说有关O-1签证的准备过程:

如何联系律师?

    美国移民律师很多,大家首先想到的可能是找华人律师。不过我本人的经验是联系身边已经获得O-1签证,又是和自己条件相当的朋友,向他们简单咨询情况,然后获得他们律师的联系方式。很多律师都有自己的网站,而且有一些是专门做O-1的,专业性就比较强。

    我自己的情况是,我当时联系了五个律师,其中四个是朋友介绍,一个是邻居。邻居的那个虽然是移民律师,但是不专门做O-1,所以跟她聊的时候我觉得她提供的信息有些照本宣科,就是她具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但像我之前讲的,O-1的鉴定标准有一定的弹性,如果是一位根据白纸黑字来帮你准备材料的律师,可能不会在实际操作中帮你讨巧。另外四个律师呢,每个人我都打电话或者skype了,我觉得大家在申请O-1的过程中,一定不要怕麻烦,因为律师费也不便宜,如果签证申请被拒绝了是不会退款的,找一个专业程度高、值得信任、又收费合理的律师,还是在经人介绍的基础上,通过一些一手的调查研究比较好。

    我联系的四个律师中,最后有两个我觉得都可以考虑,一个在纽约,一个在洛杉矶。我本人住洛杉矶,所以一开始倾向于本地的律师,但他一个是收费贵1000美金,还有呢,就是他的态度有点过于热情。当然我这里详述的只是我的个人感觉,不必是你的标准。当他过于热情的时候,我觉得他更像一个推销员,他会跟我说些很花哨的话,卖弄自己是一个很artistic(有艺术气质)的人,但是我要找的是律师,只要把工作完成就可以了,而且在我还没决定的时候他有些pushy,就是会发短信、邮件啊,催我快点办,还说强烈建议我再多付1250美金的加急费,因为我的OPT离到期只有2个月了,总之有点皇帝不急太监急。大家在OPT临近到期的时候有些紧张是很正常的,但是越紧张越要有条理,反正对干扰信息不被影响就可以了。而相较之下,纽约那个律师就很实惠,收多少钱就是多少,也给我发了几个很有用的文档,就是可以发给雇主看,解释O-1是什么,怎么办理,需要他们提供什么文件等等。反正就是靠谱而便利,而且他去年帮我的一个同学办出了O-1,我同学的评价相当好,所以虽然没有和律师见过面,我就决定雇佣他了。

    我当时是先付了一半的律师费用(O-1律师费3000-5000美金不等, 我的是3000),签了个协议(Agreement Letter),里面列举了他应该提供的哪些服务。这些条款自己要看清楚,有问题要问,有条件就提,在合理范围内律师是会帮你改的,总之不要不看清楚就签字。我的律师有一点比较好,就是可以起草、修改推荐信,这项是不额外收费的。另外,如果材料报上去后第一次没有批下来,移民局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更多的证明,这时候第二次申报,我的律师也是不额外收费的。

说完了律师,来说说赞助人。

    一般你应该有了赞助人再找律师,不过我当时的情况是,刚通过若干个面试,觉得应该会选择其中一个工作,所以在Offer下来之前就先联系了律师。因为大家知道,其实很多雇主对O-1也不太熟悉或者根本没听说过,在美国目前的就业市场下,有愿意雇你而又赞助签证的雇主是比较少的,特别在艺术设计行业, 因此我在面试的时候并没有提到需要赞助签证的事情,如果他们问了,我不会隐瞒,但是因为没有问,我就想先看看有没有Offer再说。

    这里的一个前提是,因为我已经对O-1做了非常详细的了解和调查,知道这是一项可行性很高的事情,只是从沟通技巧上来说,如果先行让雇主知道需要帮你办签证,可能就会减小你的竞争力,这点大家显而易见。那么随后在我拿到Offer并决定接受这个工作的时候,我就向雇主说明了我需要他们赞助我O-1的情况,并且发给他们律师向我提供的对雇主的说明信。其实这个时候我还没有决定雇佣律师,因为如果没有赞助人,O-1就不能办了,但是因为准备充分,律师信看上去也非常正式靠谱, 雇主觉得不是什么大问题,就很顺利地同意当我的赞助人了。

    这里当然就涉及到了赞助人的责任问题。赞助人到底需要做什么?需不需要负担任何申请费用?其实从法律角度来讲,赞助人对你今后的受雇情况负责,但是谁出费用是没有规定的,如果你的赞助人愿意帮你出律师费和申请费,当然很好,但是你自己也可以支付上述费用。从技术角度来说,赞助人所要做的就是在律师出局的文书上签两个字,仅此而已。

那么作品集又该如何准备呢?

    有的律师可以全程负责,就是比如你把所有的资料扔给律师,他来帮你编排整理,但是这样的情况律师费可能会高出一两千。我一是想减少律师费的支出,二是正好借此机会好好整理一下自己过去几年中积累的创作展出材料。我有一个个人网(www.zhuxiaowen.com)平时基本保持实时更新,但是有很多网上的信息,比如对我的采访、我参加的影展、展览等等,分散各处,用PDF的形式加以保存整理,打印备份,其实每隔一段时间就非常必要。所以借办签证的机会好好整理一下自己的资料,我倒没有觉得是太可怕的任务。

    作品集里的作品要有一定的数量和质量,但不是多多益善。我的作品集有30多页,数量适中,我也没有包括自己所有的作品。大家做作品集的时候,可以参照平时做艺术家作品集的思路,怎样比较吸引眼球,有一定的叙事性,让别人能够看的懂,大概明白你做的是什么,为什么你做的很好,图文并茂。

    这里关于排版有一个小tip,我的很多材料都是网上的,就是有关我参加过的展览信息、采访、活动等等,如果你直接从网站打印,看上去会比较乱,而且不正规。O-1签证的所有材料都应该在视觉上易于阅读,而且文字排版清晰,突出主要信息。那么我会采用网站截图的方式,把不必要的广告、其他链接等等删除,在Adobe InDesign里面完成排版,然后输出成PDF。当然你也可以用Photoshop,Word等其他软件,关键是要让材料看上去非常正式。

    除了比较专业的作品集,你还需要能够证明你在专业领域里所获得的特殊成就,这里大家就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因为具体领域不一样,涉及到的材料准备就会不同。我的材料基本包括了以下几类,可供大家参考: 个展和群展的画册、参加影展的信息、奖状奖章、被采访的稿件文章、媒体报道、策划活动的网站及博客、别人给我写的评论、作品出版物,等等。这些材料当然档次越高越好,但也不要觉得一些跟学校相关的活动就完全不能放进去,像我前面提到的,同样的内容用不同的包装就会效果不同,因为大家要记得移民局的官员不会了解具体的一个展览的重要程度如何。

接下来说说申请材料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 推荐信。

    申请过学校的同学一定对推荐信的性质非常熟悉了,那么O-1申请的推荐信应该怎么准备呢? 总的来说,原则如下: 最理想的推荐人应该是既在本领域非常有权威的人士, 比如知名导演、制片人、艺术家、策展人、美术馆馆长等等, 又是对你的作品有一定了解, 最好是跟你有过具体合作经历的。推荐人的数量可以是8-15不等, 有的申请人可能准备了30多封推荐信, 也有的只有6、7封, 但最关键的是推荐信质量而非数量。推荐人中不可能每个人都符合我刚才说的三个条件: 权威知名、 对你了解、 有过合作, 但可以起码符合一个条件, 比如你的十位推荐人中, 三位是非常权威知名的人士, 三位跟你有过合作,剩下的对你作品比较了解, 比如帮你写过评论、策划过展览之类的。推荐人不必都是美国国籍, 其实国际化反而更好, 但是最好一半左右是美国人。比如我的13个推荐人里, 有6个美国人, 若干个欧洲人和中国人, 包括了大学本科和研究生院的教授(本身也是知名艺术家)、知名美术馆馆长和策展人、知名艺术家、收藏家、艺术咨询公司老板等等,其中起码一半是我的熟人或者朋友,其他的跟我有过合作或者知道我的作品而愿意提供帮助的。大概三分之一的人自己写了推荐信,但是我让律师过目及修改,再让推荐人签字。因为杰出人才的推荐信内容如何更符合要求,律师是最了解的,这跟找工作或者投稿参加展览、评奖的推荐信可能会有不同。另外的三分之一,或者是我起草的,或者是律师起草的,总之每一封信的内容要具体, 有针对性,从各种不同侧面表现、证明你是艺术方面的杰出人才。我的律师做得很好的一点,就是有一套推荐信样板,在我联系推荐人的时候,把样板发给他们看了,那么他们大概知道应该怎么写。另外就是O-1的推荐信措辞可能非常夸张,基本的意思就是美国艺术圈没你不行,虽然比较夸张,但移民局官员看的就是这些用词,所以你的推荐人需要明白的是,这只是帮你拿到签证的一个技术手段而已。

    推荐人越早联系越好,因为重要的人物都很忙,能抽出时间哪怕只是帮你签个名,也是很大的favor,所以大家一定要在沟通过程中把握好分寸,不要过于pushy。我有一个朋友,我们关系不错的,她的身份会使她的推荐信特别有份量,但她最后因种种原因没有帮我写,我觉得这种情况要理解,不要take personal,别人不愿意写就算了。另外就是你的签证办下来之后不要忘了感谢推荐人。

    还要说明的一点就是,你的推荐人大可不必是我上面说到的各种权威人士,因为O-1和杰出人才绿卡的标准还是不一样的。我因为看过另外一个朋友的申请材料,他的申请人基本就是客户(他是做平面设计的),还有同辈艺术家,就是指emerging artists,没什么名气的, 以及大学教授。就是这样他的O-1也办下来了。

最后说说申请时间。

    材料的准备时间因人而异,你可以花一个月,也可以花三个月。我自己是花了一个月,包括收集齐所有的推荐信,我认为这已经是相当快了。律师会起草其他必须的文件,让赞助人签名,当然你也需要提供护照、 I-20、OPT等等相关证明,这里不详述了。

    申请由律师帮你投寄之后,2-3周左右会收到一个回折,再过同样时间会收到答复, 要么就是直接通过,要么就是需要提供更多材料。就是说申请材料寄出之后1-2个月内会知道结果。有时候这个时间会有弹性,大家耐心等待即可。如果你时间上实在来不及,可以另外支付1250美金的加急费, 这样移民局必须在15天内给你答复,可是付了加急费不代表一定能一次通过,如果还是需要额外材料,那么之后的等待时间可能是2、3个月。我的律师说,他办理的申请中,75%会一次通过,25%需要提供额外材料,供大家参考。

    写了这么多, 最后总结一下,O-1签证说难办也不难, 说麻烦呢也有点麻烦, 但我认为这确实是一个对从事艺术设计行业的人士来说非常实用的签证,比如我的一个艺术家朋友, 住在洛杉矶,办完O-1签证以后每个月都飞到世界各地做项目或展览,但他的工作室在这里,他的妻子也通过O-3签证(作为伴侣)跟他一起在洛杉矶生活。大家如果还在求学期间,应该对O-1以及其他签证要求多做了解,平时注意作品和作品发布的积累,那么办成O-1会是一件顺其自然的事情。

    最后的最后,以上内容是我基于个人经验的一些总结,每个人的情况不同,而且美国移民政策也偶有变化,请不要把本文当作攻略,也不要觉得本文一定可以帮你节省research的时间,所以我在这里不一一列举相关网站了,因为大家举手间google一下就应该知道。我觉得最重要的可能是和大家分享一些做具体事情的方法,而不是每个步骤的结果。大家办O-1也应该考虑到风险问题,像我之前说的,律师费是付的服务费,不是签证包过费,但是如果你离毕业还有一年半载,完全可以从现在开始积累材料。我相信大多数人办“杰出人才”签证的目的并不仅仅是找个工作,而是相信凭借自己的能力才华在美国可以有事业上良好的发展,那么我以上所列举的提高作品质量、更新整理作品信息、投稿、networking等等,都应该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如此办理O-1就不会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了。

关于作者:

   80后的朱晓闻身兼多重身份—媒体艺术家、学者、策展人、艺术教育者、画廊经理。她毕业于美国雪城大学,获得跨媒体艺术硕士学位。其作品擅长用诗意化的视觉语言传达质疑性的社会思考和对媒体美学的探究。她的作品在世界各地进行过多次展出,包括香港巴塞尔艺术展、意大利佛罗伦萨斯特罗慈宫美术馆、英国桑斯博里视觉艺术中心、美国芝加哥当代摄影美术馆、德国慕尼黑国际纪录片电影节等等。她参与的艺术家驻留项目包括德国ZKM媒体艺术与文化中心、荷兰鹿特丹V2艺术家驻留奖等。她也是首届清华大学与荷兰V2动态媒体艺术中心联办TASML艺术驻留奖的获得者,并于2012年荣获美国洛杉矶Marylyn-Ginsburg艺术硕士驻留奖。朱晓闻目前工作生活在洛杉矶。

网站: www.zhuxiaowen.com

1 Comment

  1. 美国杰出艺术家
     
      杰出艺术家并不像大家平常想得那么神圣而高不可攀。如果您是作家、画家、书法家、舞蹈家、音乐家、歌唱家、影星、名模、电视主持、影视导演、动画设计师等中的一员,且在本行业领域内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并得到了国家相关机构乃至国际社会的认可,那么您就属于艺术类“杰出人士”。
      作为“杰出人士”,您可以申请美国的“杰出人士”移民(EB-1A)签证。
      该类签证是专发给在各个行业领域内取得骄人成就的人士前往美国生活、工作及继续发展。申请该签证,不需要在美国有雇主,不需要在美国进行投资,不需要办理劳工证,且不受年龄和学历的限制。一旦申请人申请成功,那么申请人全家可移民至美国,并取得正式永久绿卡。另外,这类移民签证申请具有周期短、费用低等特点,是我国“杰出人才”最理想的移民途径。
      那么,衡量一个艺术家是否属于艺术类杰出人才,其具体标准是什么呢?根据美国移民法的规定,主要有下列10个标准:
      1. 由于出色成就而在国家级乃至国际评选活动中获得大奖
    2. 是具有突出成就者才能加入的专业协会或组织的会员,如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等
    3. 由于出色成就而被重要的报纸、电视等媒体报道或被专业著作、出版物记载
    4. 在专业领域的重大评判或评选活动中担任评委
    5. 在所在艺术领域有原创性的贡献,如创造出了独具特色的绘画技法等
    6. 出版过著作或在专业刊物上发表过文章
    7. 在行业协会或其他著名机构中作为主要负责人发挥关键作用
    8. 享受年薪10万美元以上的高额收入
    9. 参与或个人举办过艺术表演或作品展出
    10. 艺术表演或作品在市场上深受大众喜爱,取得了巨大的商业成功
      按照移民法的相关要求,您只要满足上述10中的3条就有资格申请“杰出人才”移民,如果您的初步评估符合这个标准,请您直接与我们联系,让我们协助你顺利走进美国,实现你在美国生活和发展的宏伟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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